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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新规促客户了结房贷不良记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7日 07:45 中国证券报

  记者殷鹏 北京报道

  银行开始出台对不良信用记录房贷者提高利率水平的规定。北京农行日前对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及首付款比例调整等事项出台了详细规定。

  农行新规定,对于2005年3月17日房贷利率提高前取得个人住房贷款的客户,在2006年
1月1日利率调整时如无不良信用(即无到期未还本金、利息或罚息),可对其贷款利率按照下限利率(即5.508%)执行。但是,至利率调整时客户如有不良信用,贷款利率将调整为基准利率(5年期以上为6.12%),或根据借款人风险状况进行一定幅度的上浮。农行同时表示,如果客户在2006年1月1日之前虽然有过逾期还款记录,但到2006年1月1日前已全部还清且没有新的逾期就不算不良信用,依然可以享受下限利率。

  对于2005年3月17日以后新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购买的第一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实行下限利率5.508%。但是,对同一借款人及其配偶申请第三套个人住房贷款的,必须实行基准利率或适当上浮。目前,农行北京分行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但对借款人及其配偶贷款购买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的,渐次提高首付款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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