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永兴
新加坡高等法院26日做出裁定,将韩国鲜京能源亚洲公司要求对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司法管理一案推迟到6月13日审理,以便中国航油搞好6月8日的债权人大会,推动债权人审议并批准中国航油递交的债务重组方案。
延期审理是由鲜京能源提出申请,经中国航油同意,最后递交新加坡高等法院通过的。中国航油当天对此表示欢迎,认为鲜京能源这一积极举措为中国航油提供了新的契机,有助于中国航油同债权人最终达成各方都满意的债务重组方案。
去年11月30日,中国航油因在石油衍生品交易中出现巨额亏损而被迫申请债务重组。在中国航油提交了最初的债务重组计划后,包括鲜京能源在内的少数债权人对此方案提出了异议,要求将中国航油交由司法委任的经理人负责管理,以便使中国航油和债权人之间的偿债谈判更加透明化。
为了能使公司顺利重组,中国航油5月中旬对1月份提出的方案进行了改进。鲜京能源日前表示,修改后的方案将会获得债权人更强有力的支持。如果债权人和新加坡高等法院都批准了这一新方案,就没有必要诉中国航油司法管理。但是在6月8日的债权人会议上,中国航油必须争取到超过半数、占债务总值至少75%的债权人对重组方案的支持,否则,中国航油将可能面临清盘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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