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正文
 

法律专家建议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6日 10:42 证券时报

  本报讯 (记者 张柏松) 日前,在由上海市法学会金融法研究会和华东政法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举办的《证券法》(修订草案)研讨及征求意见会上,来自华东政法学院、上海市法学会等研究机构的专家教授提出了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等多项建议。

  专家们建议,《证券法》应当明确建立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如同消费者保护协会一样。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的主要功能是在发生利益纠纷时代表中小投资者说话和行动,减
少目前一发生问题直接向监管部门投诉的状况;同时,中小投资者保护协会可以实行诉讼担当制度,代表中小投资者群体利益起诉欺诈行为人。

  此外,专家还建议建立投资者权益保障基金;建立证券市场保险制度;明确集团诉讼或仲裁制度;加强对上市公司管理制度。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