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试点遭遇H股补偿难题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5日 16:07 21世纪经济报道 | ||||||||
本报记者 刘鸿雁 北京报道 股权分置改革没有按预期阻挡股指下挫步伐,在纷纷扰扰的质疑声中,在“开弓没有回头箭”的股权分置改革下,H股何去何从也牵动着市场的神经。
大型央企进入第二批试点? “根据目前的信息面分析,我的判断是第二批试点企业中将会出现1-2家大型央企。”上海容正咨询董事长郑培敏说。 “推出时间,我估计应该在6月下旬左右。因为在推出第二批试点前,决策部门一定会参考第一批试点最后表决的结果。所以时间应该是在第一批试点开完股东大会之后。”他说。 郑培敏认为,目前政府已经将“如何稳定股市”作为现阶段主要矛盾来解决。“在补偿问题上,向流通股东倾斜将成为主要的决策原则。在这样的形势下,推出1-2家央企做试点完全可以理解。” 对此,上海海奇投资董事长徐江认为:“市场之所以要求推出央企做试点,原因是很多机构认为央企做试点有利于拉高指数。” 针对目前市场传言中金在为宝钢股份(600019.SH)和中石化(600028.SH)做试点方案的说法,某消息人士认为:“宝钢做试点还比较可能,但中石化做试点太难。原因很简单,中石化有A股、H股,监管部门目前根本没有考虑这种股权结构复杂的企业全流通问题。” “在上演宝钢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再融资风波后,第二批试点有宝钢股份,我倒是一点都不奇怪。但对中石化做试点,我不太看好。原因很简单,在对H股股东如何补偿问题上,上市公司将不得不面临巨大的难题。”某机构负责人说。 H股的补偿难题 “目前公布的股权分置有关政策对同时在H股和A股上市的公司如何解决全流通问题不明确。在对A股流通股东补偿的同时,是否也要对H股股东补偿?或者如果不补偿H股股东,股权分置解决方案是否要H股股东表决通过等等问题,现行政策都没有明文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目前把这种股权结构的上市公司解决全流通的问题都放在最后来考虑。”某投行老总说。 他认为,正是由于如何补偿H股股东的问题,才阻碍了这部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解决的进程。但在全流通的大趋势面前,这部分上市公司最终仍然要面对这个难题。 对此,徐江说:“这类型上市公司存在多种选择路径。一种方案是,只要是非流通股东向A股流通股东补偿不涉及上市公司资金面,就属于两类股东之间的交易,与H股股东无关,当然也就不需要H股股东表决。” 他认为,如果要涉及到要用上市公司资金补偿A股股东时,就必然地需要H股股东表决。 另一种选择路径是,追溯该上市公司在A股和H股发行时的招募书,如果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承诺了H股流通的时间和比例的,或者承诺了是不流通的,就必须按照与A股“同股同权”的原则进行补偿。 “在补偿多少问题上,可以参照两地的发行价格。”徐江说。 “虽然解决的方案可以不涉及上市公司资金的流出问题,属于A股两类股东之间的交易,但H股股东可以‘A股全流通后股价的变化对H股股价产生影响’为由,提出补偿或者是对方案进行表决的主张。”上述投行老总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