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再林
随着基金数量和品种越来越多,基金评价的重要性日显突出,对基金评价的研究也越来越广泛而深入。然而在基金评价是为投资人服务还是为基金管理公司服务这个基本问题上出现了两难局面,这是因为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基准的评价很难兼顾二者的利益取向。
就封闭式基金而言,现行的基金评价能充分反映管理人的利益,但是却不能反映投资人的利益。这是因为管理人的报酬是按净值计提的,而投资人则是以市价进行交易,其收益来源于市场差价和红利,二者的利益来源不同,用同一个份额净值增长率指标自然难以将二者的利益粘合起来。例如,基金裕泽2004年被某机构评为五星级基金,因为其基于份额净值的年化收益率为9.11%,名列封闭式基金第二,但是,其持有人全年实际盈利率仅为2.93%,而未被该机构评上五星基金的基金通宝的持有人全年实际盈利率为4.1%,比基金裕泽持有人的盈利率高39.9%,显然对持有人来说,基金通宝实际上比基金裕泽好得多。上述矛盾不仅表现在单只基金个体上,对于封闭式基金整体也是如此。机构们都说2004年封闭式基金整体跑赢大盘,原因是其份额净值全年增长率平均为-2.84%,缩水幅度远远小于沪A指全年降幅15.4%。但是,对于机构的报告,投资人并不买账。上海大智慧和万国公司联合调查报告表明,76.4%的投资者对基金2004年的投资业绩选择“很失望”。为什么会出现如此严重的对立呢?原因很简单:机构是从基金管理人的角度来评价,而投资人是从自己的实际盈亏来评价。2004年,54只封闭式基金持有人整体全年损失市值126.047亿元,扣除红利19.638亿元,全年净亏损106.409亿元,亏损率15.75%,超过沪A指的降幅。
由于上述矛盾严重,使得封闭式基金的评价不仅不能有效指导投资人,相反还有可能引起误导。也许是有鉴于此,晨星公司的评价报告对于封闭式基金只公布其“总回报率”而不对其进行星级评定。
对于开放式基金,现行评价方法也难以实现为投资人服务和为管理人服务的和谐统一。按说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人是以份额净值申购赎回开放式基金的,现行评价方法应能把投资人和管理人的利益统一起来,但问题是基金管理费是按净值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的,而净值总额是份额净值与份额的乘积,也就是说在费率一定时管理费多少取决于份额净值和份额两个因素。这两个因素中哪一个是关键呢?56只成立满一年的开放式基金2004年净值总额增长率与份额净值增长率的相关系数仅为0.152,与份额增长率的相关系数高达0.992,这就是说基金份额多少才是管理费多少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基于份额净值增长率的评价并不符合管理人利益最大化的要求。
实际上也是如此。2004年被评为五星级的某开放式基金的净值总额全年缩水47.74%,另一只业绩优秀开放式基金其净值总额缩水高达58.09%,对于这些基金的管理人来说,“五星”和业绩其实只不过是美丽的光环。相反,华安现金、融通100和招商股票的净值总额全年净增长分别达290.55%、81.88%和61.51%,分列三甲,他们实实在在收获着大把的银子,默默地在那里举着香槟相庆。
在对基金公司的评价中同样存在这样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份额净值增长率高而净值总额大幅缩水的情形对于投资人来说潜在着未来收益下降的风险。一方面因为大幅度的赎回有可能导致份额净值下降,另一方面,基金公司的股东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有可能在资源配置和薪酬分配等方面向销售部门倾斜,削弱投资和研发部门,从而降低基金的盈利能力,使投资人的利益受到损害。事实上,这种风险已经在实践中发生。
由于现行评价方法回避了基金投资人和管理人“利益分置”现象,因而尽管纷纷采用了各种复杂的现代化方法,但无法避免两难局面。因此,我们应当重新审视基金评价的基点,探求新的评价基准指标,重新架构和完善评价体系。这对于基金评价是一项具有根本性的变革,需要业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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