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九家高速公路公司同时公告,自6月1日起,公路经营企业征收的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由原5%的营业税率减按3%征收
主持人:万宁嘉 宾:江南金融研究所姜昧军
主持人:此次多家高速公路公司公告营业税率下调起因于2005年5月11日,财政部、国
家税总联合发布的《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营业税率下调对于高速公路类企业来说无疑将增强高速公路企业的盈利能力,其出台有什么背景呢?
姜昧军:政府对于高速公路企业出台这样的优惠税收政策,主要是为了吸引资金参与我国规模庞大的高速公路建设。2005年初,国务院通过了交通部提交的我国未来高速公路的规划。在这个规划中,我国将投资2万亿元加快建设高速公路骨干网,未来全国人口20万以上的城市都将由高速公路连接。未来30年内,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将由目前的3.4万公里,增加到8.5万公里。这样的建设规模意味着在未来的30年内,我国每年高速公路建设将保持8%以上的增长速度。根据规划,2010年前每年平均投资大约在1400亿元到1500亿元。交通部表示,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回收期在15年左右,投资回报率在10%到15%。
而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格局和高速公路的建设格局至少在短期显然不能满足交通部承诺的收益目标。从2003年的我国国道交通量的检测来看,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广东这些经济发达的地区国道交通拥挤度都超过了0.7,属于非常拥堵的地区,这些地区也成为我国高速公路建设的重点地区,华北高速、宁沪高速、粤高速、深高速就是这些地区高速公路的运营者,而湖南、湖北、河南等交通拥挤度在0.5以上的地区在2003年和2004年也集中上市,象中原高速、楚天高速这样的公司,而剩余的地区国道的交通拥挤度大部分都在0.5以上,属于车流量短期来看并不是特别大,现有能力尚有富裕的地区,这些地区经营大规模建设高速公路就面临资金的瓶颈,需要政府扶持当地基础设施的建设。例如福建、重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出台过类似的措施来吸引资金,有的省份还安排高额的财政补贴,从福建省高速公路的运营来看,显然是一个成功的经验。
主持人:就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来说,公路收费权能为企业带来相对稳定的利润来源。不仅如此,高速公路上市公司拥有的几乎都是我国目前各省市中最优良的高速公路资产,并且大部分都位于经济发达地区,盈利能力较强。此次营业税下调,对此类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带来哪些量化的影响呢?
姜昧军:从高速公路类上市公司2005年第一季度的运营情况来看,除了宁沪高速因为道路拓宽致使经营业绩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外,其他高速公路公司的业绩都出现了明显的提升,平均每股收益从2004年一季度的0.068元增至今年一季度的0.089元,同比大幅度提升33%。此外,由于车辆流量的提高,高速公路企业收入同比增长28.4%,利润增长30.7%,高速公路企业业绩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在这一基础上,根据我们的测算,营业税的下调将使高速公路企业的利润增长5%左右,进一步提升了高速公路企业的盈利能力。
主持人:营业税率的下调将为高速公路公司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税收条件。展望其未来发展,除了税收优惠,还有哪些有利条件呢?
姜昧军:高速公路业绩的快速增长主要是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对于超限超载的治理。目前,全国超限超载车辆所占比例,已从治理前的80%以上下降到10%左右。全国公路货车行驶速度平均由原来的每小时50公里提高到70公里,公路通行效率明显提高。全国货运量不但没有出现下降,2005年1到4月份,货运周转量增长11%,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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