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王维波
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的最新监测数据,全国36个大中城市商品房环比价格在3月份出现小幅回落后,4月份回复上涨态势,集中成交价环比由3月份下降0.77%转为上涨0.94%,同比上涨8.64%,涨幅比3月份提高1.01个百分点;最高成交价和最低成交价涨幅较大,环比均超过2%,分别为2.30%和2.43%。存量房价格小幅波动,集中成交价环比
由3月份上涨0.85%转为下跌0.53%。
分类别看,4月份商品房住宅集中成交价环比上涨0.83%,涨幅比3月份下降0.13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上涨7.67%。其中,经济适用房集中成交价环比上涨0.83%,一、二、三类地段普通商品住宅价格分别比3月份上涨0.82%、1.57%和1.64%,高档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91%,中低价位商品房住宅价格涨幅仍明显高于高价位商品房住宅价格的涨幅。
4月份非住宅价格环比上涨1.36%,其中写字楼价格在3月份较大幅下降6.79%的基础上又下降1.57%,而商业用房价格环比上涨2.78%。
分地区看,东、中、西部地区商品房集中成交价环比分别为0.61%、-0.04%和1.34%。其中长三角地区主要城市商品房价格稳中有落,除杭州商品房集中成交价比3月份小幅上涨0.48%外,南京、宁波商品房价格与3月份基本持平,上海商品房价格小幅回落,比3月份下降0.53%。其他主要城市如北京、天津、广州、深圳等城市商品房价格基本呈平稳态势。
该中心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4月份的房价走势看,国家针对房价上涨过快采取的宏观调控措施效果进一步显现,房地产市场投机性需求比例过高的情况得到一定遏制,高价位商品房住宅同比涨幅下降,部分房价上涨过快地区的价格涨势也有所回落;一些地区存量房市场也出现挂牌量较大幅度增加,而成交量减少的情况。但他也同时指出,从整体的房价走势来看,还不能盲目乐观。一是商品房最低和最高成交价环比均较大幅上涨,表明房价总体上仍保持较快的上涨态势;二是中低价位商品房住宅价格涨幅仍比高价位商品房住宅价格涨幅高出较多,说明商品房住宅供给结构不合理问题依然存在。专家建议,各地区一方面应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房地产投机炒作的查处、打击力度,加强政策透明度和舆论引导,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另一方面应尽快研究并落实惠及普通居民消费者的住房政策,改善房地产市场供求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地区主营业务收入(万元)主营业务利润(万元)占主营业务利润比例(%)境外 232,12515,59085.98境内 21,408426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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