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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仇富”而是“仇腐”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1日 11:17 中国证券报

  文/马国川

  日前,广州市社情民意研究中心对收入差距问题最新做的一项调查显示,广州多数市民对于高收入阶层推动社会发展的作用给予积极评价,普遍保持不“仇富”的心态,超过半数的市民将为富不仁现象归结为个别存在。

  近来,一些媒体常常提到“仇富”现象,有些学者专家说现在社会上有一种“仇富”心理在蔓延。广州民意的主流不认同社会中“仇富”心理,显示出广州人的主流社会心理是健康、理性的,也说明广州人崇尚个人奋斗。而且,这项调查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所谓的“仇富”心理在社会上蔓延的说法,是缺乏事实根据的。我们不能否认,社会上确实有个别人有一种盲目的“仇富”心理,但这绝对是极少数现象。其实,许多学者所谓的“仇富”现象,本质不是仇富,而是“仇腐”。

  我们的传统文化中确有“不患寡而患不均”的思想,但是同样也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在当代中国,一些公民能够通过自己的勤奋劳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在短期内为国家为社会为自己创造巨额财富,人们多怀羡慕乃至钦敬之心,根本不会说三道四,遑论“仇富”?

  但是,现实中有些人却是以见不得人的手段,一夜暴富。据《市场报》报道,大连某汽车出租公司在由国企改制为民企的过程中,价值4000多万元的223个出租车营运号牌,竟以223万元的“超低”价格转让给管理层人员。在这次改制中,该公司的15名管理层人员一夜之间净赚4000万元。这样的一夜暴富神话,对国家对社会对老百姓带来的不是福祉,而是祸水。如此产生的“富翁”,人们怎能不对其富裕的方式、方法产生置疑呢?老百姓怎能不“仇”呢?

  因此,公众并不仇富,对于真正遵纪守法靠劳动致富的富人,公众尊敬他们。公众仇视的是那些靠巧取豪夺、偷税漏税、贪污腐败、官商勾结、侵吞国有资产、诈骗走私等犯罪行为而非法暴富的所谓“富人”!因此,所谓的“仇富”现象不是对所有富翁不满,而是不满其中的作奸犯科者;不是患“分配不均”,而是患“分配不公”。一言以蔽之,公众不是在“仇富”,而是在“仇腐”。

  对于尚处在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来说,收入不平等更多根源于机会的不平等。一个明智的社会应该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竞争和创业环境,为社会个体提供平等的创富机会,如果能够消除那些黑幕重重的一夜暴富的神话,那么所谓的“仇富”心理自然就会消散,一个宽松和谐、健康有序、互相善待的社会环境就会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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