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玉海 青岛报道
青岛市政府日前出台专门通知,将大力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着力增加中低价房(指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控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以稳定青岛楼市价格。该通知提出,今后中低价住房供应比重将控制在住房供应总量的80%以上。为此,青岛市将着力增加中低价住房建设用地供应量。对于纳入储备后拟“招拍挂”出让的住宅用地,除
政府指定项目和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外,其余部分要全部用于建设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2005年、2006年青岛还将每年从土地储备中拿出1000亩土地,用于建设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同时,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批中,青岛将严格控制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套型面积。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下,容积率控制在1.0以上。套型标准不符合规定的,相关部门将不予办理规划、施工和预售许可、产权登记等审批手续。为杜绝违法炒卖中低价位房,青岛市还将严格进行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证之日起10年内,一律不得上市交易。中低价位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地产权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期满上市交易的,要按规定补缴政府收益。另据了解,2005年青岛市新开工各类商品住房面积将达900万平方米,竣工650万平方米;2006年全市新开工各类商品住房1100万平方米,竣工700万平方米。其中,2005年开工在建经济适用住房230万平方米,竣工70万平方米;2006年开工在建经济适用住房400万平方米,竣工15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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