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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与股权分置改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17:02 金羊网-羊城晚报

  沪深证券交易所有关负责人日前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加快开发新产品,并提到了权证。为什么要在改革试点中引入权证产品?

  权证,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契约,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其他形式的资产。按权利行使方式划分,权证又可分为认购权证和认沽(售)权证,即有权买或卖标的资产。权证表明持有者有权利
而无义务,其实质就是一种期权。

  我国股市曾引入过具有认股权证性质的配股权证。第一个权证产品是1992年沪市推出的大飞乐股票的配股权证。1995年和1996年沪市又推出江苏悦达、福州东百等股票的权证,深市曾推出深宝安、厦海发、桂柳工、闽闽东等股票的权证。

  权证产品是国际上成熟的金融产品之一,把权证产品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有利于解决改革试点中金融工具不足、改革方案单一等问题,为试点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工具。

  (尚正)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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