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推出权证新产品 上交所为解决股权分置谋新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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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20日 06:57 北京现代商报 | ||||||||
上证所发言人近日表示,该所正在研究推出权证等新产品,时机成熟就正式推出。在首批4家公司试点方案被投资者“用脚投票”以后,用权证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推出已不足为奇。更何况早在年初,权证和股指期货就已经被证交所列为重要的创新举动。 权证产品是国际上成熟的产品之一,而此次把权证产品与股权分置改革结合起来,希望能为试点公司和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可选择的工具。
事实上,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证券市场发展初期,为了保护老股东在配股中的权益,使不愿或无力认购配股的老股东能够有偿转让其配股权,深沪交易所曾推出过配股权证。从1992年6月发行第一只权证到1996年6月权证交易被叫停,我国的权证市场仅发展4年便夭折了,至今再没有新的A股权证发行。 在解决股权分置方案的大讨论中,著名经济学者、燕京大学校长华生的“认沽权证”方案与管理层最相近。华生的方案主要是通过向流通股股东发行认沽权证来锁定流通股股东利益。他认为,由流通股股东与非流通股股东谈判来决定股权分置方案不仅效率低,而且容易被机构操纵。他提出,用认沽权证解决股权分置,该权证可上市交易。当非流通股上市流通导致股价下降时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行使认沽权证,以一个事先约定的价格来出售自己的股票。不过,昨天他却表现得异常低调,他告诉记者他一直在开会,记者此后就再没联系上他。 从现阶段国内市场的宏观环境来看,推出认沽权证在法律上和技术上都没有障碍。适时推出认沽权证,对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认沽权证产品交易和设计相对简单,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且风险可控,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新的投资和避险工具,活跃市场交易;目前再融资的手段较少,而认沽权证具有期权性质,也可公开交易,比较灵活,可以提高上市公司融资效益。另外,认沽权证还可以使上市公司高管更加关心经营业绩和股价,有助于强化激励约束机制,改善公司治理等等。 新时代高级研究员郝晓辉认为,推出认沽权证对股权分置试点来说意义重大,这有助于减少市场震荡,保护流通股东利益少受损失。 他也认为,国内市场已具备了推出权证特别是备兑权证产品的条件。他说,国内市场出现了一批规模大、经营稳定、走势稳健、形象好的蓝筹股群,为国内证券市场推出备兑权证提供了条件,这些蓝筹股也是推出备兑权证产品的理想标的股;另一方面,国内证券市场随着规模的扩大和投资者的成熟,市场投机性明显下降,市场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市场操纵行为减少,为备兑权证推出创造了市场环境。 不过,泰阳证券研究所的向威达却不这样认为,在他看来,相对于标的股票,权证的杠杆效应会使得权证价格更容易被操纵。机构既可以操纵权证价格,又可以通过操纵权证的价格来打压标的股票价格,这对流通股和非流通股都没有好处,只能使问题更加复杂化。事实上,让市场博弈去发现权证价格,本身就等于鼓励和纵容机构去操纵股价。而如果用新股支付认沽权证,可能会使流通股损失更大。 著名经济学家、复旦大学教授谢百三也认为,权证产品的推出对正在进行的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不会有太大的作用,尽管权证在西方是成功的,但由于西方市场与我国情况正好相反,在这些国家的证券市场,大多数股票全流通,只有少数不全流通,因此这些产品的推出很可能并不适合我国现在的实际。在他看来,创新的意义不大,权证的推出无法从根本上改变市场的熊市格局,该跌的股票照样跌。 商报实习记者 刘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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