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焦点透视 > 行业专题--聚焦信托业 > 正文
 

海南信托业:破产进行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6日 14:23 证券导报

  本报记者 吴仕博

  5月9日,海南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海口中院递交了破产申请书,这是继海南汇通国际信托公司后第二家申请破产的海南信托公司。如果说,4月22日海南汇通的破产只是海南信托业生死沉浮这幕大戏的一个高潮,那么海南国际租赁的申请破产使得海南信托业的结局愈发清晰。

  破产,不再是不可能

  “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从1997年国家对信托行业进行第5次整顿开始,这个问题就一直是海南信托业的头号问题。如果说,2004年,人们还在对海南信托业的未来抱有那么一丝幻想,重组还是重建,这算个问题的话。那么,2005年,这个问题已经不是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已经为其整顿的5家海南信托公司(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海南华银信托投资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三亚中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作出了最后决定——“破产”。

  在我国,金融机构“破产”一度是“不可能”的代名词,因为其往往伴随着大量社会问题。但并非没有先例,其中一个标志性的日期是1999年1月16日,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正式破产,这是新中国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金融机构。对于问题严重的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已不再回避,“不合格就要淘汰”的思想,在2004年度被渲染到了极致。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吴晓灵亦曾专门就金融机构危机问题进行多次公开讲话,并明确表示,要尽早敦促有问题机构的整改;问题严重的机构必须及早处置,该破产的就要破产。在这种背景下,曾数度对问题金融机构施以援手的中国人民银行,开始酝酿新的计划,不同于以往的是,这一次,“破产”一开始就被列为可能的途径。

  第一个破产的为什么是“汇通”

  “5月9日,海南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已经向海口中院递交破产申请书。8月,三亚中亚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也将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随后是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和海南华银信托投资公司”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的一位领导告诉《证券导报》的记者。而在此之前,海南汇通国际信托公司于4月22日宣告破产。但今年破产的海南信托公司有5家,为什么第一个是海南汇通国际信托公司?

  《证券导报》的记者以此问题求教于人行海口中心支行,作为这5家破产或即将破产的海南信托公司的停业整顿负责机构,一位银行人士告诉记者,破产在现实操作中遇到中很多问题,而我国在这方面又缺乏足够的经验。海南信托公司的情况一家比一家复杂,资质一家比一家糟。破产的金融机构往往还存在着严重的刑事犯罪,如原海南港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法人代表李耀祺,2002年3月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死刑。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擅自发行公司债券,其公司总经理李建民被判刑3年,海南华银国际信托更是被称为我国金融第一案,大批高管被捕。

  海南汇通国际信托公司之所以成为海南首家宣告破产的金融机构,不是因为其“差”,而是因为不是“太差”,而且其有关储户存钱的部分在破产前已经完全解决。“孟天能在其中全身而退,而且解决了储户问题,还是有其独到之处。”这位银行领导这样评价。

  这位银行领导说,海南的信托机构,不但负债率高,而且有不少机构的可清算资产相当为零。汇通信托还有5个亿的帐面资产,其中包括汇通酒店在内的不少不动产都是实实在在的,这都是可以用于还债的。最重要的是,汇通没有个人储户的问题。

  金融机构不同于普通企业,牵涉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而且这些债权债务与居民和投资者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金融机构的破产具有传染效应,容易引发公众的恐慌。他向《证券导报》的记者分析,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与他们所掌握的客户资产属于不同的财产,破产只能破他们的自有资产,以这部分财产清偿债务。但由于金融机构的业务特点,金融机构又需要将客户的财产纳入自身的经营活动中去,一旦发生经营亏损或财产损失,必然连带到这类财产的减少。像信托这种存款类金融机构破产,首要的是保护储户的利益。中国目前并没有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一旦破产,往往是严重资不抵债,到头来储户将面临巨大损失。国有银行的损失还可以由国家财政承担,而非国有金融机构的最终损失由谁来承担?由于储户很少会怀疑金融机构的破产,一旦遇到这种情况,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金融机构的债权债务人动辄几十家甚至几百家,还有成千上万的个人储户,社会性太强,而普通的个人储户要拿回自己的钱,按我国现行规定,不但要证明钱是属于你的,还要证明这部分存款的来源,如你存个20万,是炒股赚的就得出示股票交易明细表,光拿个存折是不能取到钱的。还有自己的钱用集体的名义存的,要取钱就很难。不少储户由于匿名存款,或是因为无法证明存款的来源,无法拿到自己的钱。如何确保他们的利益,是很复杂很烦琐的工作。一弄不好,就会出现市民的游行示威,但汇通没有这方面的问题,它的个人储户业务在其破产之前就已经处理完了。”

  破产,障碍重重

  银行内部人士称,国务院已经批准了海南汇通等五家证券信托租赁公司、大连证券公司、鞍山证券公司、北京华阳租赁公司、山西华康信托公司、佳木斯证券公司、新华证券公司进入破产清算。

  但对于破产,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疑虑重重。“破产所遇到的障碍太多”,汇通清算组的一位同志如此评价说。

  海口中院民庭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告诉记者,我国金融机构破产的先例并不多,而且没有专门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现在可用的法律法规凌乱而繁杂,有《民法》、《民事诉讼法》、《破产法》、《信托法》、《中国人民银行法》和国务院的法规等。但金融机构破产所涉及众多问题,如按银行问题的严重程度区分,哪些机构该被接管,哪些该被关闭,哪些该被撤销,以上工作由哪个机构主导,在尚未出台专门的金融法律之前,众多问题的答案依然散落在这近二十部法条中,且各执一辞、各有说法,叫人无法取舍,无所适从。

  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的一位处长告诉《证券导报》的记者,除了法律问题,还有央行的身份问题,债权债务问题,破产标准的问题,处理时间的问题等等复杂的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前提是有一套专门而完整的金融机构破产法律体系。

  但这却非一朝一夕之事,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项俊波4月26日在“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高层论坛”上表示,央行正尽快制定《金融机构破产条例》。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陈小云在4月初透露说央行已开始研究起草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陈小云透露,计划出台的《金融机构破产条例》将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由于关系到金融稳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金融机构破产程序的启动应当有金融监管部门的介入;金融机构破产管理人问题。金融机构破产涉及到众多存款人利益,存款人在破产管理人选择方面应当发挥何种作用;金融机构破产重整与和解程序;破产金融机构的资产处置。而这个条例的出台,将能很大一部分调解金融机构破产所遇到的问题。


评论】【谈股论金】【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
热 点 专 题
戛纳电影节
《星战前战3》
2005中国珠峰科考
青海禽流感疫情
中超联赛第10轮
二战重大战役回顾
大城市停车的烦恼
湖南卫视05超级女声
性感天后林志玲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