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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零售价 温柔一刀谁来管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3日 09:51 证券时报

  □曾识

  一件标牌上“建议零售价”为220元的外衣,店主说打折降价到100元,可买主还是不依不饶,不停地讨价还价,最终以76元成交。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买主却觉得并没有占到什么便宜,仍然认为自己买贵了,口口声声说自己吃了亏。这是笔者亲眼所见的一幕。 

  商品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多是生产企业直接印制在包装上的,也有商家自己印制上去的。但不管怎样都是一种商业促销手段,只不过是商家在消费者面前玩的一场心理游戏,与“跳楼价”、“放血价”相比,它具有极大的隐蔽性,会在更大程度上误导消费者。特别是遇到一些眼见“建议零售价”标识后不好意思叫低价的顾客,商家就会大赚一笔。消费者往往被“建议零售价”这温柔一刀宰过了还不见血、不知痛。

  “建议零售价”是泊来品,善意的“建议零售价”出现的目的应该是为了给商家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是一些名牌生产企业对自身标识的一种控制。生产企业对“建议零售价”的制订应该有一套严格的计算程序,要综合一系列因素才能得出。而事实上,我们所见到的“建议零售价”通常都是恶意的,成为了生产企业与商家联手欺骗消费者的一种手段。 

  出现这种情况,除了由于受高额利润的驱使外,更主要的是我国的价格管理法律的缺失让一些生产企业和商家有隙可乘。尽管“建议零售价”做到了明码标价,但不同于明码标价,其标价与实际售价不符,从某种意义上来看,仍不符合《价格法》的规定,所以笔者认为应该视为一种价格欺诈行为,至少形成了对消费者的“心理欺诈”。我国的价格管理法规中,根本没有“建议零售价”这一概念,也就谈不上“建议零售价”应该根据什么样的标准来制定,更不可能在规定的13种价格欺诈行为中包括恶意滥用“建议零售价”了。因此,与市场实际销售价格相差甚远的“建议零售价”往往就成为了生产企业和商家在促销中频频打出的“擦边球”,不少商品标注的“建议零售价”,包括类似的“市场指导价”、“最低限价”等,大都高于商家实际销售的零售价,在监管盲区中大做文章共同欺骗消费者来渔利。 

  面对“建议零售价”,消费者所能做就是尽量“敬而远之”,也就是不要被标注的“建议零售价”所蒙蔽,而应该根据商品质量理智购物。真正重要的问题是,作为政府主管价格监管的物价部门要“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方面要完善法律,另一方面要加强市场价格的监管,在明码标价的基础上,逐步推行明码实价,斩断“建议零售价”这样一把游离于监管之外的“宰”人不见血的刀,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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