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方案比拼:紫江切合实际 三一让利不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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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2日 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时下,有关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成为股市里最重的话题,四家试点公司陆续推出试点方案。方案一经公布,市场顿时议论纷纷:流通股股东认为大股东让利太少,自己吃了大亏。而非流通股大股东大都认为只能让利这么多,否则就不干了,如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和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等。据有关市场人士认为,现在不妨设定一个标准,来看
按照国资委以前制订的有关股权转让不得低于净资产的规定,加上往年上市公司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多数以净资产上浮20%为准,其计算公式为:每股净资产乘以非流通股股本乘以1.2。那么按照协议转让,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大股东的全部非流通股价值为176212万元;清华同方为188186万元;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为191545万元;金牛能源为206475万元。这四家公司协议转让其股权后,非流通股所获得的好处都为零。 如今按照它们各自让利给流通股股东获得流通权,并以4月29日四家公司股票的收盘价为时点来计算: 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股权价值为269790万元,较协议转让增值93578万元;而流通股股东获得的补偿为35310万元。 紫江企业获得价值为183791.716万元,较协议转让减值7753万元;而流通股股东获得补偿为49758.6万元。 清华同方由于是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导致总股本增加,因而其在二级市场除权价为5.90元/股,而按照此价计算,清华同方大股东股权市值为177932万元,较协议转让下降了10254万元;而流通股股东获得了84639万元的补偿。 只从这三家公司试点方案对流通股股东补偿和大股东所获取的好处对比看,不难发现,清华同方对流通股股东让利最多,而三一重工最差。但是考虑到清华同方的方案将会导致整个公司资产质量下降,再结合各公司目前的资产质量的实际情况,紫江企业的方案可谓比较切合实际,而三一重工的方案让利不够。 本报记者 孙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