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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激励机制有待创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1日 12:22 证券时报

  □易水

  自我国第一家证券公司特区证券(即巨田证券前身)成立以来,距今已有近二十年历史,但有关证券公司员工的激励机制仍缺乏系统、可借鉴的制度可循,业内也多有探索尝试,但结果仍不尽人意。近日,国信证券综合研究所陈东胜对此进行了系统的研究。他认为,应建立创新的激励机制方向,设计多层次的、长期的激励方式。

  目前以短期利益为主

  陈东胜认为,目前对我国证券业高管激励制度存在的一个问题是激励不足,这是目前证券公司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在激励不足的背景下企业以灰色收入方式增加管理层的收入,不但影响了收入分配的透明度,给监督带来了难题,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贪污受贿的腐败之风,同时也降低了可支配收入、削减了在其他方面的支付能力。

  陈东胜认为,另一个问题在于没有形成制度化的高管人员激励保障机制,没有形成与高管人员对股东贡献相联系的制度化报酬。

  而在员工激励方面,陈东胜认为,国内证券公司不足之处主要在于重物质激励、轻精神激励;重短期激励、轻长期激励,各证券公司缺乏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也缺乏联系公司长远利益和员工长远利益的激励手段,导致从业人员关注短期收益、并频繁流动。

  创新的几大障碍

  据了解,国外的证券公司对高管和员工主要实行股权激励,但在我国现阶段,股权激励存在着诸多障碍。

  陈东胜认为,目前在我国实行股票期权,缺乏相应的政策与法律保障,没有统一的法规约束,经营者缺乏心理稳定,在期权法律方面处于空白。

  第二个问题在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健全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基本没有得到有效建立,监督机制的缺失,有可能使公司管理人员利用委托人信息的不完全性和公司经营活动的不确定性,弄虚作假,使期权激励的目的难以实现。

  陈东胜认为,股权激励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缺陷,其价值受到股票市场波动的影响,股权激励制度在高成长、低股息的公司中最有效率,而在那些低成长、高股息的公司中激励作用非常有限;另外,执行股权激励制度员工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只体现在公司股票价格上涨之时,而价格下跌时这种一致性就消失了。

  两大创新方向

  陈东胜认为,我国证券行业激励机制的创新方向应包括两点,一是设计合理有效的激励体系,包括奖金、佣金等短期激励和长期服务年金、股票期权等长期激励等;二是针对证券行业特点和不同层面的员工设计层次不同的激励方式。

  陈东胜建议,借鉴国外经验,虽然我国股票激励暂时不能实现,但应做准备,或者在现有条件下,可考虑股权激励,将公积金部分折股奖励给经理人员、待公司上市后再实施股票期权激励。

  另外,陈东胜建议,要根据证券行业的特点,针对知识型员工注重成长、成就激励;要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特点,对管理层主要实施股权激励,对员工实施持股计划,并注意奖惩与成效的合理搭配;利用长期激励手段组合,对不同层次员工实行组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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