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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启动全流通试点 方案各有特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0日 09:39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记者 薄继东)万众瞩目的首批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名单揭晓。昨日———节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同时也是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600100)、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600031)、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600210)和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000937)等四家上市公司便同时宣称,已被证监会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

  四公司的公告均表示,其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已协商一致,拟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的对价补偿,以换取非流通股的流通权。其中,金牛能源明确表示拟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数量的股份;三一重工提出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一定股份和现金作为对价;而清华同方和紫江企业则没有直接表述为送股,使用了“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的说法。

  争分夺秒

  据悉,上述四家试点公司将分别于5月10日、5月9日、5月10日和5月12日召开董事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因此,三一重工董事会拟定的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最快会在今天亮相。其余三家公司向流通股股东的补偿方案也将于本周揭晓。

  这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启动速度之快,出乎人们的意料。显然,这个“五一节”,忙坏了证监会和相关上市公司的负责人。

  “本来想出去玩的,结果整个五一假期都在北京”,紫江企业的副总经理、董秘高军说。金牛能源的证券事务代表邱玲也向记者表示,这些天都在加班,材料是五一期间上报证监会的。三一重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保荐机构华欧国际证券的有关人士也对记者说,他们是接到临时通知后协助三一重工向证监会申报材料的。

  各有特色

  从首批四家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来看,证监会显然经过了精心的挑选。四家试点公司的基本情况各不相同,且具有代表性。

  清华同方为国有控股企业,其第一大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拥有该股28962.52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50.40%。更重要的是,该股2000年12月间曾以每股46元的价格增发过新股,是一个颇具争议的个股。

  三一重工为一民营企业,其第一大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该股17380.93万股境内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2.42%,是一股独大的民营企业典型。

  紫江企业也为民营企业,其第一大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和第二大股东珅氏达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股52915.06万股和30599.10万股境内法人股,占总股本的36.83%和21.30%。特别之处在于,公司第一大股东紫江集团的股权是由3名法人股东和29名自然人股东组成的,其中第一大股东自然人沈雯的持股比例为35.0306%。也就是说,自然人沈雯间接持有紫江企业18536.46万股的股份。

  金牛能源则为一个带有转债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其第一大股东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股32500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的74.51%。截至2005年3月31日,金牛能源尚有57908.39万元可转债(125937)在市场流通。

  共同之处

  当然,上述四家试点公司的共同之处也显而易见。即四家公司的股权结构都相对简单,控股股东能够具有绝对的发言权。其中,三家公司前十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在50%以上,而其余九大股东的持股比例均在1%左右。四家公司自上市以来均未出现过亏损,盈利能力较强,尤其是近三年来业绩发展持续稳定,行业竞争力较强,属于行业龙头。此外,四家公司均无不良记录,即未被证券交易所进行过公开谴责,未遭遇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紫江企业的高军对记者说,公司认为,本次参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意义是重大的,实现全流通后,可以改善公司的运行机制和治理结构,让大小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公司的公众形象也可以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对于有人担心自然人沈雯将从证券市场抽走3个多亿元的说法,高先生表示,首先,沈雯不是直接持有紫江企业股份的;其次他判断说,沈雯会做出限售承诺的,并且其限售承诺会高出证监会的要求。

  两类股东成本比

  为了便于评价四家试点公司本次补偿方案的优劣,记者计算了四家公司的非流通股东和原始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

  非流通股东的持股成本指,发起人股东上市之初的原始投入以及上市之后的追加投入,而原始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指,初次发行时认购流通股的成本以及其后因配股和增发追加的投入。

  经推算,清华同方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0.7568元/股,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6.18元/股,两类股东的成本比为1:8.17。三一重工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2.62元/股,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15.56元/股,两类股东的成本比为1:5.94。紫江企业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0.2879元/股,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4.74元/股,两类股东的成本比为1:16.46。金牛能源的非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1.525元/股,而流通股股东的持股成本为7.83元/股,两类股东的成本比为1:5.13。

  方案优劣标准

  可以看出,从两类股东的成本比来看,紫江企业的差距为最大,原因是该股第一大股东的原始入股价为1元,且上市后仅参与了三次送股,而没有参与配股和增发。(紫江企业的第二大股东曾以16.5元/股的价格参与了346万股的配股)清华同方虽然2000年时的增发价格高达46元,但是当时原始股东被允许的优先认股比例较低。当然,对于46元参与增发的新股东来说,损失是非常惨重的。

  假如站在流通股的立场上去评判非流通股股东补偿方案的优劣,哪家公司最终两类股东的持股成本越接近1:1,自然就越优。根据传闻,假如清华同方推出的是10送10的方案,三一重工推出的是10送3派8的方案,紫江企业和金牛能源推出的是10送2的方案,那么实施补偿之后,上述四家公司两类股东的成本比将变动为1:0.387、1:3.54、1:11.77和1:3.99。

  不过,申万巴黎基金的总裁唐熹明对记者说,该基金作为三一重工的第一大流通股股东,他们会从股票估值的角度去衡量补偿方案的优劣程度的。他表示,目前其尚未就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方案与三一重工进行充分的交流,因而不便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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