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置试点圈定五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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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3:36 重庆晨报 | ||||||||
沪深证交所也于昨日联合发(行情 论坛)布了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的《操作指引》 本报综合消息据央视昨日报道,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辽宁成大(资讯 行情 论坛)5家上市公司将在今天发布股权分置试点的公告,这将是首批进行股权分置改革试点的上市公司。
另据全景网消息,昨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 《指引》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获悉试点后的第一时间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同时申请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停牌。公告应当披露说明公司被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状况、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拟聘请的保荐机构等内容。 《指引》规定,临时股东大会通知须包括以下内容: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交易系统等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为流通股股东提供不少于五个交易日(含股东大会当日)的网络投票时间;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自股权登记日的次日起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等。 《指引》还规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的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证券交易所不计算公司股票的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不纳入当日指数计算。第二个交易日开始,以前一交易日为基期纳入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