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公司决定改革成败 通知存在两大漏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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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6:28 新华网 | ||||||||
新华网快讯: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 专家点评: 韩志国:试点公司决定改革成败
经济学家韩志国告诉记者, 《通知》结束了过去股权分置15年的历史,但这仅仅是程序规则,能够做到的是保证有序性,但是能否对市场有利,关键是具体试点公司的实施。这样,试点方案决定改革的成败。 韩志国表示,试点决定成败命运,试点方案绝对不能出现方向性问题,首批试点公司必须体现国家意志,向投资者让利。目前市场连年下跌,人心涣散,在这种情况下,试点公司必须坚持让利,才能挽回投资者对市场的信心。对于《通知》的总体感觉,韩志国认为,尽管总体是对的,但总是感觉觉不踏实,因为目前不是实行全流通的最佳时机,而是最后时机,是背水一战。 张卫星:《通知》存在两大漏洞 张卫星,这位国内第一个全面系统论述全流通危害的市场专家,对该《通知》的下发他有一些担忧。他告诉记者,对于分类表决的安排,存在的最大缺陷就是没有规定多少人参加投票,这样试点方案的被操纵性太强,像以前的以股抵债一样,只有很少的人参加投票就能表决。同时,《通知》要求试点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至少在12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这也存在很大的漏洞,庄家知道在一年内不卖出,势必加剧庄家操作。目前炒自己股票的公司很多,他们可以在一年内大肆炒作,一个月就可以炒高。庄家可以借机洗劫股民。会把所有的流通股东套在里面,受到损失的是股民。 机构解读: 富国基金管理公司投资总监陈继武:试点规则有利于保持市场稳定 《通知》的主要精神是"政府定原则,企业拿方案",避免了一刀切的武断做法,使股权分置的改革具有较大的弹性和适应性。同时,《通知》将最终的决定权交给了股东特别是流通股股东,改革方案必须得到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这赋予了流通股股东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