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星:流通股东最低投票率未设置为重大漏洞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6:06 新浪财经 | ||||||||
4月30日,对股权分置问题有深厚研究,著名市场分析人士张卫星先生作客新浪财经聊天,聊天内容主要围绕证监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试点问题的通知,以下是张卫星先生聊天过程中对投票率设置问题的部分精彩观点: 主持人 : 张卫星您刚才谈到了整个通知中间,对程序性的问题做了一些规定,当然您也谈到了,现在的通知本身就程序性的规定方面是出现了一些漏洞,那么您认为这些漏洞
张卫星 : 我们先谈漏洞一:没有投票率。在以前我们咱们的学界的股权分置改造方案的研讨会上,都提出了股东大会的流通股赞成率的问题,这是当时争论的一个焦点,按以前的办法是50%就算通过。刘纪鹏老师和我提出了一个办法,提高关于流通股股东的投票率和赞成率的政策建议。具体的建议是将过去50%的赞成票就算通过提高到三分之二算通过,把以前没有流通股东参会投票率的门槛提高到至少要20%的流通股东参会来投票。因为目前我们都知道,目前流通股东的投票率不足10%,我们想提高流通股东的参与度,这样对表达流通股东的意愿会有好处。 这个建议,我们从最后出来的方案来看,政府管理层采纳了第一个建议,提高了赞成率,从50%提高到66%,对于最低投票率的建议并没有被采纳。现在我们看到这里面没有流通股东的最低投票率,我认为这是一个漏洞。因为没有规定流通股东的最低参会投票率,就给各种机构以很大的操纵空间。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上市公司是一个非流通股大股东,自己又在二级市场炒作自己的股票,那么他既是非流通股的最大股东,又是二级市场的最大的一种炒作力量,这种方案我会在类别股东投票环节特别容易被通过,所以如果处理不好的话,将会给市场一个比较坏的影响。 第二个问题我想谈谈最低投票率为什么要设门槛。因为在实际的股东投票中也存在这样一个问题,持股的股民如果赞成某项决议往往就会有意愿来投赞成票,他可以不辞辛劳,上网也好,去交易所也好,去投票,他就有这个意愿,但如果这个议案本身是非常坏的,他是反对的,那么这些流通股东,往往投票的意愿就会很低,他会选择直接卖出股票,而不会参加投票。因为股民选择卖出股票来反对比去参加投票更简单、更直接。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有这样一个市场的效益,越坏的方案,流通股东的投票率越低,这样反而容易在被实践中操纵。如果将来大面积的时候,一个坏的方案,大家都非常生气,不愿意投票,那么大股东只要找几个相关方控制一下流通股东就能够轻易的获得通过。 这儿有一个非常实际的案例。举去年的电网传媒的以股抵债方案,这是一个对流通股东利益侵害极大的方案,当时经过市场的广泛宣传,我们会看到只有4%的流通股民去参加了投票,投票率很低,但是显示的结果却是90%的通过率,我们会看到,它远远超过了三分之二,远远超过了50%。我们现在再看一看目前电网传媒以股抵债方案实施以后现在的流通股价,都已经跌破了它以股抵债的价格,所有流通股东的利益继续受到侵害。所以这里面就是一个市场效益的问题,会凸现这种越坏的方案投票率越低,越容易操作的现象。所以我和刘纪鹏老师当时提建议的时候,建议加一个“最低投票率”,因为增加了最低投票率就会增加操纵的难度。因为如果你想操纵这个方案,你就必须买足够多的流通股股票,而你付出的成本就会很大,这样的话就会增加操作难度。现在的情况下,我个人认为没有最低投票率的限制,可能会在后期引起混乱的结果。因为里面存在着非常大的操纵空间,只要机构和方案设计者足够理解这个市场,足够看清楚股东的持股结构,那么通过的操纵方案是非常容易的。 也许在前期的试点过程中不存在问题,但是我个人强调,一旦推广,这个问题必然暴露。 主持人 : 刚才您谈到了投票率的问题,实际上我们也可以看到,您提到的电网传媒的方案,其实只是一个个案,但是我们可以看到在类别表决中,曾经出现过宝钢这样的案例,那么有没有必要对类别股东本身进行再次增跌,流通股股东本身也是分为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的,实际上我理解的证监会的通知本身是想最大程度的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甚至是个人投资者的利益,你觉得有没有必要呢?除了设置投票率的门槛,有没有对流通股股东再进行增跌? 张卫星 : 机构投资者和散户投资者在针对非流通股股东的时候往往立场是一致的,如果机构投资者愿意牺牲自己的利益取悦非流通股股东,伤害小股东,但中国有个现实,很多机构投资者持有的钱也不是他自己的钱,我们知道,基金也是老百姓的钱。这些漏洞,我们在机构投资者中会很难以达成,我只能寄希望于其他的安排,比如是否有内部交易,形式上的一些侦查手段,因为我们知道以前有基金接盘的行为,接庄股的行为,内部操作的行为,这在中国证券市场都发生过。但我们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问题的话,把机构投资者和流通股东作为利益一体,这就足够了,不能太复杂,如果太复杂的话,就会更加难以执行。 所以我们在解决这个问题的时候,当时提的建议就是三分之二,然后再增加一个投票率,最低20%,或者30%,要比目前的10%要高,但从出来的政策来看,只是采纳了其中之一,第二个没采纳,所以我觉得这就有问题,如果增加了投票率的话,那么就可以基本避免,把这个漏洞补上了。流通股股东不赞成这个方案,要三分之一的流通股东投反对票,那么这个方案就通过不了,如果你觉得这个方案侵害了你的利益,只要有三分之一的投票,这个方案就过不了。所以在此,我想既然政府没有增加最低投票率,我在此呼吁一下流通股东,在以后的方案里要行使你的权益,如果你觉得具体的方案侵害了你的利益,你就坚决的投反对票,这个时候你的票的力量要比过去有用的多。因为你过去说你是小股东,投一些票不起作用,不能反对一些机构,但现在只要有三分之一,只要流通股股东只要集合起来三分之一,就可以否定一个错误的方案,或者你们不满意的方案。所以我呼吁每一个流通股股东,不要怕麻烦,在这个巨大的事件上维护自己的利益,要把你们的意愿表达出来。对于好的方案去投赞成票,对于不好的方案,就去坚决的投反对票。这次三分之二和三分之一的机制,实际上给了流通股股民一个比较好的武器。我希望广大投资者充分利用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