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网友热评:必须缩股 将虚增股权注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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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1:18 新浪财经 | ||||||||
2005-04-30 10:47:51 新浪网友 IP:61.153.199.* 就快讯:中国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发表以下评论: 至少应该对非流通股按上市时的发行价进行缩股,将虚增的股权注销,然后考虑起2流通问题.举例中小板的002001,以13.41元股作为上市发行价,发行3000万股获取了约4亿元的公众资金,但投资人只拥有约26%的股权,公司发起人仅以不到4分之1公众投入的资金,却占有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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