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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网友热评:必须缩股 将虚增股权注销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30日 11:18 新浪财经

  2005-04-30 10:47:51 新浪网友 IP:61.153.199.* 就快讯:中国证监会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发表以下评论: 

  至少应该对非流通股按上市时的发行价进行缩股,将虚增的股权注销,然后考虑起2流通问题.举例中小板的002001,以13.41元股作为上市发行价,发行3000万股获取了约4亿元的公众资金,但投资人只拥有约26%的股权,公司发起人仅以不到4分之1公众投入的资金,却占有73
%多的股权.现在应按这个价格对发起人及其他法人持有的8402股进行缩股,并将这部分虚增的股权注销,才能体现公平.这些虚增的股权,才是股市泡沫真正所在.国家以不公平的制度安排,制造股市的不公和成批的一夜暴富者,激励了更多的人要想方设法挤上上市圈钱这条船,现在应该在解决股权分置的安排中,纠正这种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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