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热议证券法修订 助市场尽快实现转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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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9日 11:16 证券时报 | ||||||||
本报记者 文新 备受关注的《证券法(修订草案)》已提交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初次审议。专家们一致认为,此次《证券法》修订突出了投资者权益保护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两大核心问题,有助于夯实市场基础,恢复市场信心;有利于形成稳定、良性的市场预期,助推市场尽快实现转折。
重聚市场“ 财富效应” 对于备受业界关注的禁止国企炒股和银行资金违规入市等问题,此次《证券法(修订草案)》作出了相应修订。 南方基金公司副总经理许小松称,这是迈向市场化的可喜一步。他表示,目前困扰市场的两大问题,一是具有投资价值的公司太少,二是增量资金吃紧。关于资金供应问题,尽管“国九条”提出应鼓励合规资金入市,但是眼下国企又接到禁止资金违规炒股的相关通知,此外,受宏观调控收紧银根的影响,资金撤离股市的现象也很严重。 对于证券市场的“缺血”现象,中国证券业协会分析师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金晓斌称,从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都是互通互联的,而中国目前则存在人为的阻隔,货币市场存在着12万亿储蓄资金的压力,而资本市场则严重缺乏资金。他表示,随着金融监管技术的成熟和投资者素质的提高,未来这两大市场应该撤销这道人为的藩篱。此次《证券法》的修订显然为上述目标预留了空间。 国元证券总裁蔡咏则表示,为资金解禁固然重要,但一个根本的问题是:资金是逐利的,只有证券市场的回报率高于社会平均回报率,资金才会流入股市。 目前的市场为何缺乏“财富效应”?金晓斌表示,投资者权益保护和上市公司质量问题是关键,此次《证券法》修订对这两大问题都做了比较实在的变动,如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定化;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方面,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制度等。金晓斌认为,此次《证券法》修订主要解决的是市场的“财富效应”问题。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副所长谢建军称,此次《证券法》修订所体现出的国际化和规范化的思路,有利于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出,有利于提高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从而提高市场对资金的吸引力。比如,对现货交易和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修改,将为入市资金提供避险工具并活跃市场。 而对于中介机构来说,重塑其“财富效应”关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金晓斌称,进入后WTO时代的国内券商的业务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封闭市场、垄断行业下的高利润时代已成过去,目前亟需寻求新的盈利模式。此次对于现货交易和融资融券交易制度的修订将拓宽其盈利渠道。 此次对混业经营的规定也作出了相应的修订。蔡咏表示,为混业经营预留空间,符合时下全球大金融的发展趋势。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开放,国内中介机构应尽早试水以应对外资“全能银行”的竞争。 形成中国市场的发展秩序 而从长远来看,此次《证券法》修订对于证券市场的积极意义也将逐步释放。 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韩志国称,《证券法》修订关键是要形成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秩序,其中体现了“开闸”和“关门”的问题。他称,通过此次修改可以看到,属于“开闸”范畴的有混业经营、券商融资等可以通行的市场化的做法,而属于“关门”的则涉及上市公司、证券机构的违规操作。他强调,《证券法》修订的要义是要解决目前法不好依的问题,而核心则是起到校正制度走偏的功能,如目前不少券商都存在着挪用客户保证金的问题,关键是要解决证券公司的正常融资渠道。 蔡咏称,立法者在支持或限制某种行为的时候,应充分考虑何种程度的投机行为对市场的发展是有利的。事实上,全球资本市场的发展均伴随着投机和规范的相互博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