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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音2005级学生学费标准确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8日 05: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该局最近对四川音乐学院2005级学生收费标准予以了批复。四川音乐学院2005级学生收费标准:学生学费17000元/年·生;上述收费为最高限额,除学费、住宿费、代管费外,学院不得以任何名义或形式向录取学生收取“赞助费”或收受捐款、建校费等其他费用。

  又讯 昨日,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从今年秋季开始,成都市三中艺术类专业综合高中班、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高中收费执行新标准。

  成都市三中艺术类专业综合高中班:每生每年学费1400元;收取学费后,不得再收取择校费、书本费;学生毕业时发高中和职高双文凭。

  北大附中成都实验学校高中:学费每生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代管费(包括校服费、周末托管费、校车接送费等)由学校严格按照代收代支、收支相抵不盈利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按学年结算,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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