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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说话难兑现 三年不转让承诺变游戏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7日 05:45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在上市公司IPO的招股说明书和受让股权的持股变动报告书中,大多数有三年内不转让股权的承诺。一连串的案例显示,这类承诺如今已经形同虚设。

  违背承诺个案不少

  4月15日,交大博通(资讯 行情 论坛)的8位自然人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在这
8位自然人股东中,除赵桂霞、舒燕伶和孟进娥为相关高管人员的配偶外,其余5位中的王卫东、于雷、邬树新、刘斌都是技术骨干。5位技术骨干出让股权,与交大博通招股说明书中的承诺不相符合。交大博通于2004年3月29日上市,其高管和技术人员承诺在股票发行上市后三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股份。

  据WIND统计,交大博通自然人股东出让股权距上市只有约13个月的时间差,是一级市场股权出让时间最短的纪录。受让股权到转让时间差比较小的还有金路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四砂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等。2001年3月,西藏珠峰受让了金路集团的14.64%股权,出让给四川剑南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时间为2002年9月18日,前后只有18个月;1998年11月,通辽艾史迪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四砂股份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34.48%,而转让时间是在2001年1月。

  此外,中宏公司出让亚通股份(资讯 行情 论坛)、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出让深天地(资讯 行情 论坛)、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出让青海明胶(资讯 行情 论坛)、湖北红旗电工集团出让*ST原宜(现为国投资源(资讯 行情 论坛))、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让*ST一纺(资讯 行情 论坛)(现为中汇医药)等股权时,也都是违背持有三年承诺的个案。

  没有法规要求三年不转让

  2005年3月17日,芜湖港(资讯 行情 论坛)公告第一大股东芜湖港口有限责任公司向安徽鑫科新材料公司和芜湖飞尚公司转让部分股权。芜湖港是2003年3月28日上市的,虽然这次股权转让距其上市还不足两年,但芜湖港并非是违背承诺进行的转让。在芜湖港的招股说明书中,上市后转让股权本身就是大股东的一项重要承诺,意在完善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

  与芜湖港一样在公司法律文件中有条件承诺三年不转让股权的还有上实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2002年12月31日,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在对浦东不锈的要约收购中承诺:一年内不转让受让的股份,三年内不转让该公司控制权。

  与芜湖港和上实发展的小心翼翼相反,深圳市禾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受让天伦置业(资讯 行情 论坛)的股权时在法律文件中根本就没有这种承诺。2004年4月26日,禾海投资和天伦置业第二大股东南都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禾海投资受让南都集团所持天伦置业的全部1855万股法人股。其实,正因为没有这种承诺的束缚,南都集团至今已经在一级市场上两出三进天伦置业了。

  虽然股权三年不转让被写进了很多家上市公司的法律文件,但其实并没有法律作这样的要求。对股份公司发起人股权的转让,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说: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显然,2001年5月正式更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交大博通自然人股东在2005年出让股权并未违法;对股份公司收购股权的转让,证券法第九十一条规定说: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而已有的案例表明,没有人违反这一条。此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也没有对受让人持有股权的时间进行规定。因此,股权三年不转让很可能只是业界的操作惯例。

  谁来终结承诺游戏

  在提前出让深天地、*ST原宜、*ST一纺等上市公司的股权时,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红旗电工集团、四川省纺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刊登了致歉公告。表面上看,致歉公告似乎是这些公司对自己违背承诺的一种认错,因而比那些当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甚至还找出种种理由为自己辩解的公司要好。其实,无论是否致歉,违背承诺前提出让股权,都会对上市公司和其投资者造成一定的影响。

  在湖北红旗电工集团提前转让股权期间,ST原宜暂停上市了;在青海企业技术创新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前转让股权后,尽管主营业务收入变化不大,但青海明胶2003年报的净利润却由2001年的1436.70万元一路下滑到了185.49万元;在南都集团入主阶段,天伦置业先后斥巨资收购了南都集团持有的上海南都网络投资有限公司和贵州天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各49.5%、49%的股权。由此,南都集团不仅得到了巨额现金,而且还甩掉了两个网络泡沫时代的投资项目。

  在去年底针对深圳辖区上市公司的一次讲话中,深圳证监局张云东局长点名批评了深圳市东部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违背承诺提前出让深天地的行为。他说,从2005年开始,我们不再听它的承诺了。而针对深圳辖区上市公司的不诚信行为,张云东说深圳证监局也有具体的办法,即是在证券市场上对有不诚信记录的控股股东采取限制性措施。对凡是在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控股股东及上市公司提出的融资、重组或其他申请事项,将以治理结构不完善和诚信记录不良为由,一律出具否定意见。并不接受任何改正承诺,让公司和当事人承担违规后果。

  华东政法学院公司法教授罗培新博士后说,由于没有承诺的束缚,南都集团频繁受让和转让天伦置业法人股,等于是获得了非流通股的变相流通权利,这牺牲了上市公司和二级市场投资者的利益。而在上市公司的法律文件中载入承诺条款,在现实中又得不到履行,同样伤害了市场的整体信誉。在这种情况下,估计单靠诚信记录还很难完全解决问题,有必要通过相应制度去终结这种可有可无的游戏。

  上海证券报记者 陈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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