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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辉被泰德阳光起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3:4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据《每日经济新闻》年轻富豪覃辉在被北京警方从家中带走后11天,远在中国香港的他的生意合作伙伴声称要起诉他旗下的星美传媒集团?熏以讨回合同之债。

  22日,泰德阳光?穴原名“阳光体育媒体(行情 论坛)”,0307.HK?雪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陈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覃辉持有的星美传媒集团因违反与泰德阳光签订
的协议,同时没有兑现合同约定的财务上的承诺,泰德阳光决定通过法律程序向星美传媒集团追讨对阳光卫视的欠款。泰德阳光现在仍是阳光卫视的股东,持有阳光卫视30%的股权。此前,星美传媒集团正是从泰德阳光手中买入阳光卫视70%股权的。陈平表示,星美传媒集团没有支付承诺的补偿金额及历史频道节目的版权费,影响频道播出,最终由泰德阳光代为支付上百万美元版权费;即使不计算泰德为阳光卫视向亚洲卫星(行情 论坛)提供的数百万美元担保,泰德也已交付了超过150万美元;星美传媒集团对泰德阳光的欠款总共已经超过了2600万元。

  据悉,2003年,泰德阳光与覃辉的星美传媒集团签订协议,出售阳光卫视70%股权给星美,并由星美委托泰德阳光分3年制作350小时节目,总价款8000万元人民币。除已支付了其中一部分外,星美对于余款3500万元却一直拖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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