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达遭上交所谴责 盛邦未来路在何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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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6日 02:27 第一财经日报 | |||||||||
本报记者 邹华 发自上海 日前,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布,对在主要股东股权变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重大违规事项的福建实达电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34.SH)董事王琳、原董事张卫东进行公开谴责。根据上证所的公告,实达集团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和实达集团第三大股东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的两次股权转让及股权托管重大事项均未履行报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上证所的公告指出,实达集团董事王琳同时担任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原董事张卫东原任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总裁,未能将上述股权方面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实达集团董事会报告并督促实达集团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上述股权信息披露重大违规事项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公司董事王琳、原董事张卫东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规定和承诺。上证所据此决定对实达集团董事王琳、原董事张卫东予以公开谴责。 对于上证所的公开谴责实达集团董事会秘书吴波表示,公司方面支持上证所的决定,对于大股东方面的违规做法,公司方面将在近期召开董事会,就这些问题进行研究,有效的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实际上,在上证所公开谴责之前,实达电脑在4月18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二大股东中国富莱德实业公司于2000年10月和北京盛邦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股权委托给北京盛邦管理,北京盛邦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方面称,截至4月18日富莱德实业的股权也尚未能办理股权过户手续,而有关批文的有效期限已过,已经失效。实达电脑已要求北京盛邦和富莱德妥善处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争取尽快解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01年,实达电脑工会将其持有的5642万股份中的5000万股转让给盛邦,后者成为持14.22%股权的公司第三大股东。根据富莱德和盛邦在2000年10月签署的协议,盛邦持有实达股权的比例已经达到28.87%,远远超过了第一大股东福建计算机外部设备厂16.72%的股权数,成为实达电脑的实际控制人。 盛邦的到来,虽然弥补了实达重实业不重资本运作的问题,以各种方式为实达电脑取得了大量银行贷款和授信,但盛邦进入实达以后似乎并没有专著于实业的发展,盛邦掌控下的实达电脑盈利手段就只有“资本运作”一项。 在盛邦进入实达集团以后,实达集团的其他应收款不断在增长,2002年、2003年、2004年9月30日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3.44亿元、5.85亿元、7.52亿元。而货币资金则持续减少,分别为6.94亿元、4.63亿元、1.07亿元,其他应收账款项目余额在2004年中期已经相当于公司净资产的150%。 同样,公司的资产情况也不容乐观,截至2004年9月30日,实达集团净资产仅为5.09亿元,负债14.63亿元,担保总额是净资产的173%。同时根据实达集团的公告,截至2005年1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4.371亿元人民币,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为4.453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04年中期净资产的173.04%。 实达集团在2003年年报出现短暂赢利以后,2004年公司在巨额担保、子公司出现问题以及巨额应收款的情况下,全年亏损可能将成为定局。受到上证所公开谴责的影响,昨天实达集团的股票终盘报收在2.15元,以下跌5.28%结束全天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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