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年报披露已接近尾声
2004年年报披露已接近尾声
,该年年报有一个显著特点,那就是民营上市公司已成为股市的重灾区。
民企纷纷巨亏
在迄今已披露年报的1100多家上市公司中,亏损公司70余家,其中民企已超过20家,比例达三成,估计随着最后一周垃圾股年报集中亮相,民企亏损家数和比例都还会上升。尤为让人忧心的是,亏损大户大部分是民企,而且都是“造系运动”的产物。如“德隆系”的ST屯河亏损6.66亿元,天山股份亏损2.5亿元,曾被其染指过的ST中燕和华冠科技,一家亏损、一家微利,合金投资尚未披露,但前三季已亏损1亿多元;“鸿仪系”的嘉瑞新材亏损2.9亿元,张家界微利,国光瓷业尚未公布年报,估计也不会比嘉瑞新材少;“托普系”的ST炎黄亏损3.74亿元,ST托普巨亏13.67亿元,两公司每股亏损高达6.53元和5.90元,摘取每股亏损冠亚军;“声广系”的*ST信联三年亏掉10亿元;“开开系”的三毛派神亏损3.64亿元,开开股份则尚未公布年报,估计至少四五亿元;“飞天系”的三个“丑媳妇”石油龙昌、福建三农和浙大海纳均躲在后面,都是上亿的亏损大户;还有湖南“成功系”的岳阳恒立,“新华联系”的通化东宝、通葡萄酒,西安“开元系”的多佳股份,以及尚未公布年报的精密股份、新泰科技,等等,要么不亏,一朝报亏均以数亿计。相对于民企上市公司二三亿股甚至更小的股本,如此巨亏那只能用遭人抢来解释了。这话一点不假,大凡巨亏都是“人祸”(即非经常性亏损),而非“天灾”(即经营性亏损),“祸根”多是大股东伸手。前些年因“人祸”导致巨亏的多系国企,最典型的如济南轻骑,2002年一亏就是34亿元,当年的董事长张某私下对朋友说:什么大股东侵吞,我轻骑集团根本没动,都让政府给拿去了。国有大股东侵吞股民的钱当然该谴责、该惩处,该退还,但退一万步说,就算股民去扶贫了;再说,国有股东坑人,追查起来谁是责任人真还不大好找。现在可好,那些大股东个个有名有姓有头有脸,而且还都是福布斯榜上的亿万富翁,却对准小股民坑蒙拐骗再加明火执仗,可谓无所不用其极。
法律太过宽松
私人大股东吸民脂民膏如此明目张胆、无法无天,最重要的原因是法律太过宽松。我们随便举一个例子,同样是富豪,牟其中因为没有进入股市,因诈骗罪被判了无期;而“德隆系”的唐万新,尽管问题一点不比牟其中小,但因为身在股市,现在依然是“德隆系”所有上市公司的法人代表,只是其股权由华融资产托管而已。在随便什么地方,一个中国公民如果被查实贪污(或抢劫、或诈骗)10万元,至少得判上3年、5年,如果上百万元就是10年、20年,如果上千万元,那这条命就别想要了。可在中国股市,大股东抢劫股民钱财1000万元是小儿科,1亿元也没啥稀奇,几个亿还不照样在国外逍遥自在!为什么?因为涉及证券犯罪的最高刑期就是5年,而且迄今为止还没有谁真正判过5年(证券公司职员贪污挪用股民保证金的除外),像现在这样证监会立案、交易所谴责,然后罚上一二十万元,充其量只是挠挠痒而已,有何惧哉?报载,证券法修改已进入最后程序,我们也不期望严刑峻法,如果能将侵吞股民钱财的幕后控制人,像牟其中一样判上一个无期试试,也许这市场就会健康许多。本报特约撰稿 贺宛男(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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