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将辖区内 65家 A股上市公司分为 ABCD四类
日前,由四川证监局、省国资委、省经委、四川银监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等联合制定,针对上市公司的全方位综合行政监管方案,已获四川省政府常务会原则同意,将于
本月内公布实施。据悉,该机制的出台标志着国内首个区域性上市公司综合监管机制在四川省初步形成。
其主要做法是,省政府成立四川上市公司风险防范综合监管协调小组(简称协调小组),四川证监局、省经委、省国资委、四川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委宣传部、省委维稳办为协调小组成员。在四川证监局设综合监管协调小组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综合行政监管方案包括上市公司风险分类标准及责任分解、风险防范综合监管体系和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应急预案3个方面,将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和重大问题的处理制度化和程序化,以形成监管合力,有效防范和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该方案,四川证监局将每半年根据经营业绩、银行评级和风险隐患等情况,将辖区内65家A股上市公司分A、B、C、D四类,进行分类监管,并将监管责任层层分解,明确落实每一家上市公司所在地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以及时发现和有效化解上市公司风险。从而做到做大做强A类,规范发展B类,重组脱困C类,重点关注D类。
在上市公司重大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方面,四川证监局将针对上市公司核心高管人员出现异常情况、资金链出现异常情况、对外担保数额巨大、业绩连续亏损和宏观调控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等5种上市公司重大突发事件,与各相关部门保持“信息畅通、反应快捷、指挥有力、责任明确”的状态,力求使重大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据《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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