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一直为业界所关注的券商分类监管已开始向纵深推进。继去年监管部门划定一类券商(即从事相关创新活动的试点证券公司)的标准和待遇之后,近日监管部门又划定了第二类券商(即规范类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相应的业务发展空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日前下发的《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和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类证券公司应当具备风险底数清楚,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各项财务和业务指标符合有关法
《通知》说,规范类证券公司可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请各相关核准事项的行政许可并开展相应业务;可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和净资本状况、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进度、主动化解既存风险的力度等,选择与其风险控制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称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规模;中国证监会推进证券行业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和经试点证明成熟的业务、产品创新方案等,将逐步在规范类公司中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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