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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证券业协会发布评审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 06:25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逐步推出规范类券商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政策正在深入推进———继创新试点类券商后,第二类券商即规范类券商将逐步推出。所有合规经营的券商,均可提出申请,在通过专家评审后,方可成为规范类券商,并获准开展相应的业务。这是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关于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和监管相关问题的通知》作出的规定。同时,中国证券业协会也发布实施了《规范类证券公司评审暂行办法》。据了解,推出规范类券商后,监管部门还将酝酿推出第三、第四类券商,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将
归入上述两类券商行列,在经过整改后,若他们能达到合规或创新试点类券商的标准,便可获准开展相关业务,若达不到,则将面临被监管部门风险处置、淘汰出局的命运。据《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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