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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宝能否叫好又叫座 董事责任险处境尴尬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9日 10:17 证券时报

  又一款与股市相关的责任保险面世“上市宝”能否叫好又叫座

  □本报记者 秦利

  股市低迷,但与股市相关的保险品种却正在悄然兴起。今天,美亚保险深圳分公司正式推出针对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这是继平安保险3年前推出董事责任险后又
一只面向资本市场的新险种。

  “上市宝”面市

  “如果公司购买了美亚保险推出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今后如果发生大庆联谊(资讯 行情 论坛)、成都红光这样因招股说明书与实际财务状况有出入而遭遇诉讼,保险公司将为此埋单。”美亚保险人士介绍说。

  美亚保险有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指出,许多内地企业对上市所在地公司治理、内部财务控制、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一定完全了解,或在理解上存在偏差;而且,拟上市公司也是第一次编制招股说明书,因疏忽发生误导性陈述或遗漏的可能性确实存在。公司推出“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正是为了帮助客户转移这方面的风险。

  据介绍,这款简称为“上市宝”的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是专门针对招股说明书或路演过程中出现的陈述错误与遗漏而设计,保险期限与上市所在地法律规定的招股说明书的诉讼时效一致,承保期限一般为2至6年。例如,打算在中国上市的公司,购买该保险,承保期限为2年;在香港上市则为6年。“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保额可由客户根据其自身风险而定,保险金额从1000万至2亿元人民币。

  他表示,“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是董事责任险的细分险种,目前董事责任险在国内企业中并不普及,而许多国内企业又积极准备在海内外上市,当招股说明书特定的风险又确实存在时,市场就对“招股说明书责任保险”产生有一定的需求。

  董事责任险处境尴尬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2年,平安保险就推出了我国首例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但有媒体报道指出该险种处于尴尬的“叫好不叫座”状态。

  平安保险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该险种目前仍在销售,公司仍在积极进行市场推广活动。当记者询问前期1个月内被谴责的多家上市公司董事或高管有没有购买董事责任险时,该负责人指出,这些董事或高管被谴责的上市公司不是公司的客户。如果他们购买了董事责任保险,根据具体情况,公司可能会提供一些保障,关键在于这些被谴责的公司及其董事是否被投资者提出索赔。

  他指出,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是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在履行职务时,因过失行为导致第三人遭受经济损失,依法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来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合同。董事责任保险可以帮助转移董事和高管的职业责任风险,吸引优秀人才加盟。

  据悉,上市公司实行独立董事制度后,独立董事责任保险的观念开始被广泛接受,2002年1月初发布施行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进一步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但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而导致的责任除外。”董事责任保险开始深入人心,并直接促成第一例免费董事责任险保单的产生。 

  针对市场上推出的这些针对资本市场的保险产品,保险业内的资深人士认为,这些险种目前还难以成为主流产品,其盈利能力也不会很大,更多的意义在于其广告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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