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市场修法 放长眼光看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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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6日 15:11 21世纪经济报道 | ||||||||
社评 一个权利与义务不对称的市场注定是不能持久的,因为其违反了市场公正的基本要义。在1200点徘徊的中国股市无疑走到了15年来最大的转折关口。在这一时刻,我们面对着一个光明的未来,同时也面临着一个低迷的现在,还必须尊重一段特殊的市场史。在任何时候,复杂都不能成为固步自封的借口,盲动与偏执更不能成为行动的指南。
4月13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认为,现行的证券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客观要求。同时强调,证券法的修改应突出保护社会公众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和完善对上市公司及证券公司的监管,防范和化解证券市场风险,同时要为资本市场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提供发展的空间。 这次会议再次表明了中央坚决推进股市改革的决心,同时也指明了当前股市改革的重中之重就在于证券法的修订。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将在本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首次提请审议证券法修订草案。这表明证券法修订的立法程序即将正式启动。 现行的证券法自1999年7月1日开始施行以来,已伴随中国股市走过了6年有余的时光。当时,正是亚洲金融危机余波未歇之时,因此该法从诞生之日起,就打上了强烈的风险防范的烙印。此外,该法订立的过程,正是中国股市向10年大牛市顶点冲刺的过程。市场的浮华与繁荣弱化了该法对诸多市场基本问题的关注和重视。这也为今日的修法埋下了伏笔。 显然,1999年证券法经历的这6年是极其不平凡的。其间,我们看到了触目惊心的“基金黑幕”,看到了造假者银广夏的覆灭,也看到了大庄家罗成和吕梁的失败与失踪。德隆被接管了,中经开被撤销了。一个个昔日光鲜的形象要么已经亡命天涯,要么成了阶下囚。与此同时,股指也在冲向顶点之后迅速转下,其下跌之势甚至到现在也不能肯定已经终止。 从世界范围看来,诞生于安乐之中的证券法几乎是不存在的。在牛市中出生的1999年证券法被大修的宿命早已注定。没有经历惨痛失败洗礼的证券法成不了大器。或许,没有股指的重挫,市场就不会真正相信“小锅是铁打的”,投资者是必须受到尊重的。 保护投资者不仅仅应该是一种基本市场理念,更应该是立法者、执法者以及投资者自身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行动上的最高准则。 由此可知,抓住了保护投资者这个要领,就抓住了修订证券法和推进股市改革的“牛鼻子”。所谓的保护投资者,并非要给予投资者特权,而是要给予投资者公正。公正者,权利与义务对等而已。一个不公正的股市必然是马克思所说的“权力捉弄权利”的市场。修订证券法必须以保护投资者为中心,其实也就是以赋予投资者自我保护的权利以及严惩弄权者和仗势欺人者为中心。 保护投资者的立法大体以公司法和证券法为主,以刑法为辅。在正在进行的公司法修订中,也就累积投票制度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等问题进行了修正。在此次证券法修订的建议稿中,主要从严管严惩上市公司管理者、大股东以及券商等机构方面进行了改进,同时尤其加强了对强制信息披露的要求。 市场化无疑是本次修法的最大特征。作为对1999年证券法的矫正,本次修法的建议稿删除了现行法中的严禁银证混业以及信用交易的条款,为金融混业经营预留了法律空间,对接了银行改革的混业要求;同时也使得证券衍生品交易的开禁留了一扇窗。此外,建议稿还对证监会与交易所的关系进行了调整,建议推行证监会管发行与监管,交易所管上市与退市的新监管格局。 从这些动向可以看出,以保护投资者为中心、推行市场化改革的证券法修改是当前股市改革最重要的问题。修法也将成为中国股市的长期利好。其他问题都需要在这一框架中稳步推进,不可能一蹴而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