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多方案 各具特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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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4日 05:43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目前市场上流传着不少由专家学者拟订的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本报今日将其中呼声最高的几种方案整理出来,以飨读者。 导语 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年初说,只要各方达成共识,那么今年就是中国证券市场的转
经过这几年专家学者以及市场参与各方的反复讨论和研究,从当初的“国有股减持”到后来的“全流通”,再到近年的“股权分置”,这把高悬在证券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当初可谓“谈之而色变”,如今却逐渐演变成了医治股市的最好手术刀。 其实,导致中国证券市场的病因有很多,比如上市公司的质量问题也不亚于股权分置问题,因此,股权分置问题对证券市场来说,并不是证券市场的全部问题,但股权分置如果迟迟得不到解决,那么广大投资者的信心就有可能逐渐丧失殆尽。 继昨日本报对解决股权分置进行了报道后,今日继续进行专题报道,让投资者把握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可能带来的机遇。 市场化定价方案 方案拟订者:张卫星(市场人士)方案内容 一、流通股的定价,采取五年或三年流通股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股价。 二、非流通股的定价,非流通股股东拥有非流通股票“全可流通”的“叫价权”,非流通股股东可以按自己认为的非流通股真实价格进行叫价,流通股股东决定是否接受这个价格,流通股股东如果觉得这个价格合适并接受,非流通股的价格就此确定;如果流通股股东认为这个价格太高,非流通股股东就可以再次要价,直到达成非流通股“全可流通”价格。 三、当非流通股股票价格和流通股股票价格分别确定后,按两类股东股票价格的比例关系,采用“非流通股按比例缩股”进行技术处理。 四、还要设置一个非常重要的“全可流通稳定期”的价格、时间双约束条款,非流通股股东在“解决股权分置方案”通过以后,如果流通股股价不能稳定在流通股利益界定价格之上一段时间(可规定实施后收盘价保持在流通股利益保护价格之上一个星期或一个月),则非流通股股东的股票不能获得“全可流通权”。 示例 “长江南”(假想的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为24000股,流通股为10000股,流通股发行价7元,上市开盘平均为10元,最高涨到过12元,后经过三年暴跌,当前市场价格为6元。 经过计算,流通股三年加权平均价格为9元。非流通经过评估机构的询价估值并得到非流通股大股东认可后,非流通股价值界定为3元/股。 由此确定两类股东的利益调整系数TX=9元/3元=3。解决股权分置方案实施后,扩股(拆细)后的流通股股价假设没有上涨到3元/股,则法人股不获得可流通权。同时,为了防止大股东操作市场价格,做出规定,要求股价在几个交易日内必须至少有多少次达到这个价格后方可流通。 复权全流通方案 方案拟订者:古前进(牛津大学教授)方案内容 “复权全流通方案”引入了“完整股”的概念,一股“完整股”等于“一股流通股+K股非流通股”(K为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比例)。一只股票要实现全流通,流通股东要买入一定比例的非流通股,而非流通股东要买入一定比例的流通股,最后每个股东账户中都持有同样比例的两种股票。古前进认为:“该方案是采用将两种类型不同的股东,在现有市场条件下,回避利益交换,采取位置交换的办法。” 示例 以张江高科(资讯 行情 论坛)为例,张江高科的非流通股东要以每股8元的价格购买流通股,而流通股东要以每股2.2元的价格购买非流通股;而双方买入的数量之比,即所谓的系数K,则是1:1.8175,这个系数K是总股本中,非流通股数M/流通股数N得到的。也就是说,1股流通股要成为完整股,需购买1.8175股非流通股,付出的代价是:1.8175×2.2元=3.9985元;1股非流通股要成为完整股,需购买1/1.8175股流通股,付出的代价是:1/1.8175×8元=4.4017元。根据约定,未流通完整股(原法人股股东拥有)须经过10年的锁定期,每年实现5%的解冻投入流通,10年过后所有股本完成全流通。 净资产·权数定价方案 方案拟订者:韩志国(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方案内容 该方案认为,国有股减持的价格应以净资产值为轴心,其基本思路是:以每股净资产值为基础,再乘以上市公司前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即权数),进而得出国有股、法人股和其他非流通股的减持价格。他认为,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权数考虑进来,符合管理层和市场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的评价基准。乘以权数以后的净资产值,既包含了股票的账面价值,又包含了股票的内在价值即盈利能力,甚至还包含了股票的市场价值的因素,因为盈利能力本身就是市场竞争的结果。 示例 若一家上市公司每股净资产为2.50元,前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是10%,那么这家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和其他非流通股的减持价格就是:2.50元×1.1=2.75元;相反,如果这家上市公司前3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那么这家公司国有股、法人股和其他非流通股的减持价格就是:2.50元×0.92=2.30元。 市场化的认沽权证方案 方案拟订者:华生(燕京华侨大学校长、经济学家)方案内容 该方案认为,要把A股含权的“权”分离出来,让市场来确定其权重。认沽权证的操作过程是:首先,上市公司向交易所申请,向流通股股东每股发行一份认沽权证。权证行使价为该股在此前一段时间的市场均价(如一月、一季、半年或一年)或该均价在一定幅度内的修正价。其次,交易所受理申请,本着重点保护社会公众股合法权益的原则,审定行使价,批准发行可换股的认沽权证。股票复牌,认沽权证同日发行流通,该公司非流通股同时恢复可流通权。认沽权证的持有者,可随时行权,也可到期行权。行权时,上市公司不支付现金差价,而是按认沽证行权价与股票市价的差价行权转为流通股。认沽权证的有效期限可设为三个月或半年。 复旦大学谢百三教授认为,华生的大意是上市公司免费向全体流通股东发行一种(国外已试过的)“认沽权证”,即A股股东不仅保有自己原来的股数,还多了一批比例相当的国有股、法人股“认沽权证”;此时股数+权证数实际多了,股价有可能跌,但持有所有的总股价不应减少,如果减少,则上市公司要对减少部分补贴,这里不是补钱,而是补股票;如果总价不变,还超过了,则不补贴。 朱雷 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