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股权分置历史回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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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6:59 深圳商报 | ||||||||
●1999年11月29日,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推出,当日沪指跌0.63% 国家推出了国有股配售试点方案以及10家试点上市公司名单,以“10倍市盈率以下的配售价格、年内2家试点、2家配售总额约5亿元”作为界定。 ●1999年12月2日,证监会公布10家试点企业名单,当日沪指跌0.78%
国有股配售试点启动。中国证监会确定冀东水泥(资讯 行情 论坛)、华一投资、惠天热电(资讯 行情 论坛)、陆家嘴(资讯 行情 论坛)、中国嘉陵(资讯 行情 论坛)、天津港(资讯 行情 论坛)、富龙热力、成商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黔轮胎(资讯 行情 论坛)、太极集团(资讯 行情 论坛)10单位为国有股配售预选单位。中国嘉陵、黔轮胎1999年进行试点,其余8家将优先作为下一年国有股配售的预选单位。 ●1999年12月,中国嘉陵和黔轮胎比例配售试点减持 中国嘉陵国家股股东向社会公众股股东10配0.361股,配售总额10000万股,配售价4.5元,2000年1月11日上市流通。 ●2001年6月12日,国有股减持正式启动,股市在见到2245.43历史高点后,开始踏上漫漫熊途 国务院正式发布《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标志着国有股减持工作正式启动。 ●2001年10月23日,暂停国有股减持,当日沪市全线涨停,涨9.86% 中国证监会宣布暂停国有股减持。 ●2002年6月24日,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当日沪市全线涨停,涨9.25% 国务院决定,停止通过国内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 ●2004年2月2日,“国九条”出台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俗称“国九条”,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在解决这一问题时要尊重市场规律,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05年4月12日,证监会负责人表示解决股权分置已具备启动试点条件 中国证监会负责人就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所明确的基本原则,目前已经具备启动试点的条件。 相关链接 股权分置产生的历史背景 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分置是我国特殊国情下的产物,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从股份制改造到募资上市的过程是:国家(或法人)投资兴建的企业经资产评估后按一定比例折股,在符合上市条件后向社会公众溢价发行,企业股票上市后则分为可流通部分(即公众股)和不可流通部分(国家股或法人股),同股不同权。这既不符合国际惯例,不利于入世后我国证券市场与国际市场顺利接轨,也不能很好地体现市场公平的原则。从而影响资本市场定价功能的正常发挥,不能有效发挥资本市场的优化资源配置功能。因此,这个问题必须妥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