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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刑拘时间被延长到30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 04:2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 胡凌 见习记者黄晓军)记者昨日联系到张海的新闻发言人兼辩护律师、北京浩光律师事务所的张民先生,向他询问了案件的最新进展。张律师透露,目前张海刑拘的时间已被延长到30天。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的时间为7天,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到30天,至于是何种特殊情况,张律师未做出说明。

  另据了解,张海于2005年3月24日被广东佛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至今已有13天的时间。张律师告诉记者,直到现在他们都还没能和当事人张海见面。不过,他们已准备了相关文书递交警方,希望能尽早和张海见面。但到昨日下午,他们还在等待警方的批准见面通知。另外,虽然张民一直没有见到张海,但他带领的律师团仍在搜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在10多天的工作日中,张民律师先后到深圳、广州、佛山、三水等张海工作过的足球俱乐部、集团公司搜集资料。张民还表示,他们律师团将非常认真地按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帮助,一旦可以见到张海就证明案情将进入下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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