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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研究报告认为股指期权应在证交所上市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5日 08:24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新华社信息深圳4月4日电(记者李宇)中国目前没有关于期权的专门的法律与法规,可以借鉴海外证券市场的规定,将股指期权看作证券的一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由于实力具有优势,证券交易所相比期货交易所成功推出股指期权的可能性也更大。深交所最新出炉的一份研究报告作出上述结论。

  这份题为“中国发展股票指数期权问题研究”的报告,对中国发展股指期权的一系列
问题进行了研究。报告认为,中国应在证券交易所交易股指期权,一是因为股指期权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是全球的主流趋势;二是有利于交易者在不同证券之间进行风险管理与套利;三是有利于交易所对同一交易者进行风险控制与监管;四是中国证券交易所的实力远强于期货交易所,成功推出股指期权的可能性要更大。

  对于股指期权发展路径选择,报告认为,股指期权的操作性风险远高于股指期货,但其市场风险总体要小于股指期货。中国在发展金融衍生产品时,如果从市场影响力和市场风险的角度考虑,应首先发展股指期权;如果从操作风险方面考虑,首先发展的则是股指期货。与个股期权相比,中国则应首先发展股指期权,因为股指期权是现金交割、欧式合约,其对冲的是股票市场的系统风险。此外,中国股票市场流通股规模小,目前还缺少做为个股期权标的的蓝筹大盘股。

  作者:李宇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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