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上证所昨天对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公司原董事长邓龙龙等进行公开谴责。
上证所在公告中称,新太科技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如下问题:公司和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6.1亿元。其中对外担保总额为4.4亿元,占公司净资产的52%,对外担保中违规担保共计4.1亿元。
上述违规对外担保均未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其中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提供的6780万元担保于2005年1月29日进行披露,其余担保事项直至2005年2月17日才进行披露。
上证所有关负责人表示,新太科技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规定。原董事长邓龙龙、董事翟才忠未能勤勉尽责,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及在《董事声明与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上证所据此对新太科技进行公开谴责,同时认定邓龙龙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作者:尚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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