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证所日前在其外部网站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指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应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内部稽核部门负责人由董事会任免,内部稽核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稽核工作报告。《指引》还规定,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或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接收内部稽核工作报告
《指引》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提出了信息披露要求,一方面,要求公司在内部控制出现重大风险时应以临时报告的形式进行披露,另一方面,要求公司在提交年度报告同时提交内部控制制度检查核对表,并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该年度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本次征求意见截至日为4月20日,《指引》已全文登载于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
布凡(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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