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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被盗受损12万元报案无门 股民状告蔚深证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5:49 深圳商报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李莉)账户是空仓,从未开办过电话委托交易,但账户里的资金在5个交易日里,被人用电话委托高买低抛一只股票几十次,发现时已亏损了12万元。日前,我国证券界著名证券咨询公司——周明海询负责人黄义敏(周明),作为这件事的受害者正式将蔚深证券告上法庭。业内人士说,此案虽然属非典型案例,但近年新的经济犯罪手法屡屡出现,审理此案,对完善我国打击经济犯罪法制具有借鉴意义。

  据黄先生介绍,今年春节前夕,在他外出旅游期间,他在蔚深证券公司红荔营业部开设的两个账户被盗用。这两个账户原本是空仓,并无股票,但从1月26日到2月2日的5个交易日内,有人连续非法盗用账户上的资金买卖在上交所上市的“飞乐音响(资讯 行情 论坛)”股票,其中买入15次,卖出11次,使账户上的资金损失约12万元。

  经深圳证监局的初步调查证实,黄先生在开设账户时,并未开通电话交易和网上交易,一直采用的是现场交易,但是盗用账户者是通过电话交易的方式进行。作案者通过盗用事主的股东代码或资金账号、操作密码,将事主账户与作案者自己的账户进行对敲,故意让事主高买低卖,而自己低买高卖,获取利润。

  黄先生说,作案者是一个非常老到的股市运作行家,他选择的作案时机是春节前夕的交投淡季,作案品种也是当时交投冷淡的股票,跟风投资的人寥寥,便于实施作案意图。

  案件发生后,黄先生感到非常惊讶,资金的安全感全失。但使他更头疼的是,由于此事的特殊性,让他报案无门。他到证监局报案,因属法律范围,被提醒到公安机关报案。在公安部门他走过几个部门,最后被认为此案没法确定是什么罪,超出了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管辖案件的范围,所以无法立案。

  据了解,类似的案件已不是首次在股市上出现,以往发生案件后,受损者多数走民事途径追讨损失或私了,让作案者逍遥法外。黄先生说,他这次将券商告上法庭,最大的目的不是为了追讨损失,而是要让这种案件暴露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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