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探讨日渐明朗 股权分置可望解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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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1日 03:44 第一财经日报 | ||||||||
解决股权分置的市场压力前所未有,解决股权分置的历史机遇前所未见。 自2001年6月14日上证指数创出2245.43的高点之后,中国股市经过近4年的向下调整,至2005年3月31日上证指数盘中下探1162点,指数几乎跌去一半,创下70个月新低。 但我们乐观地看到,这种市场压力正日益变成一种改革动力,越来越促使各方参与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全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共同思考讨论下,一些理论问题在逐渐清晰,一些模糊观念在逐渐澄清,一些思维乱麻在逐步解开;越来越多的概念在这里明确,越来越多的逻辑在其中检验,越来越多的共识在其间达成。 现在几乎没有人相信股市现状仅仅因为“股市泡沫破灭”。绝大多数人达成共识,它是由股市“股权分置”结构型矛盾等问题综合作用的结果。除了股权分置之外,这些挑战还包括制度监管有待完善、上市公司提高效益的动力机制有待升级、监管机构权力更准确定位、“做空机制”市场手段的增加、股市衍生品的创新,乃至针对当下中国产业急速升级的时代特征,制订更为科学的上市标准等一系列课题。 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在改革完善中国股市的系统工程中,解决股权分置是其中的奠基工程,这个基本割裂不解决,这个原始鸿沟不填平,这个根本的二元对立不化解,在其上建筑的任何工程都难免变形。 此刻,张卫星在本报发表的《理论清晰是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前提》一文,可以看作国人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又一次探索与进展。当然,它不仅包含着张卫星的个人执着,也包括华生教授在内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的坚持与智慧。我们相信,只要大家都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于股市长久健康发展的目的,遵从学术研讨的“百家争鸣”的规则,真理就会越辩越明。 这篇文章可以折射出我们对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系统、层次认识的某种程度的进步,有利于我们在一个日渐清晰的系统框架结构中,在相同的层面讨论相同问题;有利于我们更有效地达成共识,从而有可能使最终现实可行的方案水落石出。 回顾总结过去的探讨,解决股权分置系统框架中的几个层次问题日渐明朗。 第一个层面是,中国的股市是一个“股权割裂”的股市,流通股和非流通具有不同的特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中国股市的基础工程。 第二个层面是,解决股权分置、国有股减持、补充社保资金是三个完全不同、应该分立的课题。无须把补充社保资金看成是国有股减持的目的,也无须把国有股减持看成是解决股权分置全流通的前提。三者混在一起,或者喧宾夺主反而会更难解,这就需要我们抓住主要矛盾,先解决股权分置问题。 第三个层面是,操作中的先后次序问题。解决股权分置应在前,实现全流通在中,新的全流通股票发行在后。在老股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锁定期结束之前,新的全流通股发行将会使局面变得更加复杂。 第四个层面是,在利益平衡上,既要保护非流通股股东的合理权益,也要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理权益。只确保一方既得利益而忽略另一方合理利益的方案往往是一厢情愿的,很难达成妥协和交易。 第五个层面是,方案尽可能把市场能够解决的交给市场去解决;对市场无法自行解决的环节,决策者要尽量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时至今日,中国股市重振及稳定发展已经关系到国家产业安全和金融安全,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气跨过去,一个科学、持续、健康的股市可期。它将成为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有力手段,成为银行改革的腾挪空间,成为中国产业升级的发动机,成为经济结构调整的变速箱,成为中国与国际金融一体化接轨的减震器。我们深信,随着理论的逐渐清晰,中国股市的各方参与者终将站在国家大局的立场上,达成一个公平合理、切实可行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