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天消息 针对目前货币市场基金实际运作中存在的问题,中国证监会今天颁布了《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和《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
据中国证监会基金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货币市场基金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截至今年3月23日,我国市场上已有13只货币市场基金,总规模为1424.91亿份。但该类基金实际运行中主要还存在三大问题:一是片面追求过高的收益率,忽视基金本身的流动
性要求;二是操作层面缺乏必要的统一规则;三是缺乏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信息披露。
为严格控制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和利率风险,《通知》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作了几个方面的限制:一是要求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在每个交易日均不得超过180天;二是限制货币市场基金与其管理人的股东进行交易,防止基金通过其关联方的配合操纵收益;三是除巨额赎回情况下,债券正回购的比例不得超过20%;四是将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投资比例控制在资产净值20%内,并禁止投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基准的浮动利率债;五是买断式回购融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不得超过397天。
为了控制组合风险,《通知》要求以影子定价作为风险控制手段,当影子价格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和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25%时,应根据风险控制需要调整组合,当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或超过0.5%时,应编制并披露临时报告。
《披露规则》主要规范了四个方面的信息披露事项:一是万份基金净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二是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净值产生较大偏离的情形;三是货币市场基金财务指标和净值表现;四是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韩平)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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