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有关银行资金直接入市信息的报道近日悄然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根据此报道,我们查到了广电信息的年报,一瞧,还真是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71.75万股与49.36万股的持股数分列第五大与第八大流通股东,难道银行资金已经直接入市了?
与现行法规相悖
众所周知的,根据《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银行资金是不得直接进入A股市场,而且根据,在1998年,央行就下发了禁止银行违规资金入市以及三类资金禁止入市的规定,2001年,央行更是推出五大措施,又以日薪千元聘请调查人员,严打银行资金违规入市,成为当时A股市场暴跌的一个诱因。
在近一年来,虽然银行资金直接入市的呼声很高,在相关层面上,也有一些技术性的改进,比如说商业银行可以参与发起偏债型的基金,但直至目前,商业银行尚未发起设立过基金管理公司,也就是说,截止到目前,商业银行直接进入A股市场依然是违反相关法规的,可以讲,只要商业银行直接入市,就是违法。
会否存在其他情况
两商业银行进入广电信息的时间则是在去年四季度,因为广电信息三季度季报显示第十大流通股东只有52.13万股,而光大银行与招商银行的持股数分别为71.75万股与49.36万股,也就是说,如果光大银行的持股是历史原因造成的,那么,在三季度时就应该出现在前十大流通股东中,所以,商业银行持股不是历史原因。
既然不是历史原因,那可能是什么原因呢?毕竟商业银行是不敢贸然违反法律,那么,可能的解释就是商业银行的股票质押贷款因到期不能偿还而最终过户到商业银行的户下。但这种可能性也不大,因为股票质押贷款一般是不过户的,去年6月7日的青岛双星暴跌的公开信息也显示出农业银行特别席位,此席位就是专门给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提供跑道的,且只允许卖出不允许买入,也就是说,股票质押贷款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时,商业银行可以卖出股票,难道是商业银行股票质押贷款的办法有变革?周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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