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最快六月出台 股民可直接诉讼违规高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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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22日 01:56 北京娱乐信报 | |||||||||
股东代表诉讼制破冰在即 信报讯小股东权益受损可直接诉讼上市公司的违规高管。最快在6月底出台的新公司法即将实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赋予中小投资者充分的诉讼权。 “股东代表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当公司权益受到侵害,且公司未能追究侵害公
早在两年前,股东代表诉讼曾被人提及。2003年4月,上海一投资者曾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就深圳某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巨额占款且被监管部门罚款一事将董事长列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定被告向该公司承担共2万元的赔偿,此案被看作国内股市的首例股东代表诉讼案。遗憾的是,最终法院以缺乏立案依据为由,将其拒之门外。 去年中,投资者李某又以大股东恶意占款导致小股东利益受损为由,将沪市某公司及其大股东告上法庭。然而两被告却拒绝出庭,其理由之一是“原告的多项诉讼请求属于股东派生诉讼性质,目前并无法律依据”。 虽然上述两起案例最后不了了之,但在不久前出炉的公司法草案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已被明确提及。 草案第七十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提起诉讼。监事违反前条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提起诉讼;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执行董事提起诉讼”。草案第七十一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专家表示,该制度将为困扰上市公司的一些顽疾开出“良方”。比如,受上市公司高管的纵容,我国上市公司被大股东占用资金目前已高达近千亿元之巨。一旦鼓励中小投资者提出诉讼,将大大加快资金回收的力度。(陈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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