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本报记者刘畅摄影报道今年4月1日起,由商务部、公安部联合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将正式实施。成都典当业人士称,《办法》最具影响的规定是“房地产抵押典当的月综合费率不得超过当金的27‰”,由此将原有收费标准下调了3‰。此外,《办法》还对房产典当进行了规范,提高了典当行的准入门槛。
房产抵押月综合费率降了3‰
成都典当行业协会一人士指出,《办法》下调了房地产抵押业务的月综合费率,相比之前30‰的收费标准降低了3‰,节省了当户大量费用。他提醒说,此次下调的只是月综合费率,但银行月息保持不变,仍按5‰的水平收取。业界认为,综合费用占据了典当行收入来源的绝大部分,“可以预见的是,成都典当行业今年的平均收益将会有所下滑”。
无证楼盘不得典当
《办法》中明文规定“典当行不得收当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及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
成都一家典当行负责人表示,当前受金融紧缩政策的影响,一些中小企业难以从银行取得贷款,转而求助典当行,主要采取房产典当的方式。为了规避典当行的风险,《办法》就此进行了规范,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犯罪嫌疑人通过抵押典当转移财产到外省的行为。
分支机构设立门槛大幅提高
据了解,《办法》对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典当行提出了“最低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要求,为所有典当业务中最高的一项。据悉,这些均为实缴货币资本。在分支机构的设立上,门槛也明显提高。据悉,凡是要设立分支机构的典当行,其总部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0万元,高出之前的标准50%;而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的营运资金限额也从300万元提高到了500万元。
成都市经委政策法规处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成都现有典当行48家,只有少数几家超过1000万元。加上典当综合费用下调,一部分规模小、业务量少的典当行所承担的风险与收益将不匹配,从而将面临关门的危险,由此导致典当行业重新“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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