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理讲话增强市场信心 对股市关切之情油然于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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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15日 09:56 证券日报 | ||||||||
□ 本报记者 潘红敏 申林英 张晓峰 “两会”落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记者招待会上接受采访时,关于股市发展讲了六点。温总理的讲话,得到了市场各方的热烈响应,市场也为之振奋,昨日盘中出现单边上扬,并一度冲破1300点。总理在有关表述时多有停顿,并且提到:“我虽然很少就股市发表意见,但我却每天关心着股市的行情。”对股市的关切之情油然于表。
就温总理提出的六方面工作,本报记者进行了及时的采访,广泛听取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业内人士的看法和意见。 公司质量是根本 提高和改善上市公司质量,业界一致认为,这是当然的根本,并且后市将出现重组热点。国有绩差上市公司将会以重组的形式,被绩优公司兼并替代。 针对建立一个“三公”的证券市场秩序,万国测评的陆飞认为,我们必须正视股市现存的一些严重违反“三公”的做法。股市制度等基础建设簿弱,市场不完善,造成了近年来股市的下跌。这表明了股市的问题已经非常地清楚明白,这就为将来同心协力地解决市场问题提供了条件。以前总是谈“发展”,但是什么是发展?总理的讲话告诉我们,股市持续地下跌,不是一种发展的正常状态。 重奖兼重罚 就加强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吉林省主委伍龙章更是直接建议,“用重罚违规上市公司的钱设立重奖基金,要重奖提供上市公司造假、违规经营、高管变相侵吞公款等现象的举报者,奖金来自奖励基金。相对于上百亿的资金流失,奖励举报有功者500万元又有何不可?” 伍龙章认为,现在的证券市场可以说是病入膏肓,但他说仅归咎于股权分置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市场管理者的理念,只有融资功能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并重,才能达到双赢的局面。“股民是投资者,可在证券市场投资者得到的却是不公平的待遇,投机、腐败、欺诈、做假、配股、增发,无休无止地圈钱,使其变得伤痕累累。”他说,从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角度考虑,保护投资者利益必须落到实际行动上,投资者最需要的是公平。 国家一直在进行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但制度建设一直站在融资的角度,股民是弱者,没有机会参与制度的制定,没有渠道行使监督的权利。 伍龙章表示,对于证券市场里的造假上市,造假报表披露虚假信息,管理部门管理的力度可以说是苍白的。“交易所对造假行为外交言语式的谴责,规定上市公司的高管为证券市场禁入者的一纸公告,又有几家上市公司真正在乎?几十万元的罚款,与造假上市、配股或增发得到的几个亿、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像自己的存款一样没有多少成本的可以随意支配的资金相比,又算得了什么?这样的监管,也就难怪去年一年就有十几个上市公司的高管携百亿资金逃往国外了。可是通过各种运作把上市公司的钱包括股民和银行的钱私有化了的又岂止是百亿挡得住的。如果我们的市场没有诚信可言,就是我们解决了股权分置问题,也不会有证券市场美好的明天。” 他强调,现在必须建立全面的监管体系,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深入地打假整治,是还股民以信心的时候了。同时他建议,要对违规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罚,起点至少在1000万元以上,罚到上市公司痛到不敢再做假的地步。对于用做假方式达到上市融资、配股、增发条件的,在重罚的同时,宣布其为非法融资,返还投资者资金,以非法融资罪追究高管的责任,对所融资金无力偿还的,拍卖其资产进行偿还,用重罚所提资金建立奖励基金。 诚信靠立法 就证券市场基础建设而言,基础的基础是信用建设。“信用缺失的顽症,需要综合治理”,全国政协委员保育钧强调。 保育钧指出,至今我国没有专门的信用方面的立法和执法体系,政府也没有形成对信用行业的监督管理系统,现在仅仅在《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当中笼统地讲到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难以实际操作。应尽早制定出台《政府公共信息开放条例》、《企业信用征集促进条例》、《个人征信管理条例》、《商业债务催收管理办法》。现行的《合同法》、《商业银行法》、《企业破产法》、《担保法》、《档案法》、《保密法》、《统计法》、《民法通则》、《公司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证券法》等,与建立信用冲突的内容应当马上修改,特别是《保密法》、《统计法》,计划经济时期的法还在起作用。当务之急亟待解决的难题就在于突破部门利益,对信息征集和信息监管进行立法。首先在立法前和立法过程中,要建立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有效监管,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其重点应集中在市场准入、质量监控、信息披露和使用结果这几个环节上;其次应该有序地开放信用评级市场,但信息开放必须与金融机构政策相匹配,并且首先要扶持本土信用中介机构。第三,要重视使用信用评级结果,为银行贷款风险管理、银行授信、金融产业定价以及股票市场融资等提供依据,并建立信用档案,充分加以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