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在召开的“两会”上,有委员代表建议取消对股息、红利征收的所得税。笔者以为,这一建议反映了证券市场上广大投资者的共同心声。
取消股息、红利所得税很有必要。
首先,对股息、红利征收所得税,属于一种重复征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本身就是
扣除了所得税的,而股息、红利是对净利润的一种分配。因此,这一税种的设置本身就是不合理的。其次,对股息、红利征收所得税,加剧了法人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不公平。由于股权分置所带来的法人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投资成本的不同,这就造成在同样的分红方案下,法人股股东的投资回报远远高于流通股股东,通常是数倍甚至数十倍。而按照现行的税法,在得到上市公司的红利时,企业法人无需缴纳20%的股息税,而流通股股东却要缴纳20%的所得税。其三,该税降低了中国股市的投资价值。对上市公司提供的少得可怜的分红征收股息税、红利税,这显然进一步削弱了中国股市的投资价值。
此外,对广大的流通股股东征收股息、红利所得税的做法本身也是不合理的。中国股市成立以来,广大的投资者在股市上并无“所得”。14年来,投资者为上市公司募资8500亿元,缴纳印花税2100亿元,但投资者的亏损超过万亿元,所得的股息、红利不过500亿元而已,远远弥补不了投资“所失”。在这种情况下,又如何能够向投资者征收所得税呢?因此,我认为的确应该取消股息、红利所得税。
湖北 皮海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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