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修改成焦点 辩证对待市场利好预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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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4日 03:00 北京晨报 | ||||||||
伴随着“两会”的召开,市场对利好的期盼更加强烈。尤其是对《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更是抱以极大的期待。那么,到底会有哪些利好有可能为目前如温吞水般的股市带来一些活力呢? 两法修改成焦点
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以及证券市场地位的提升,原有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已不太适应当前的证券市场发展状况。因此,业内对相关法律修改的预期开始变得非常强烈。 近期部分财经媒体的焦点几乎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公司法》的修改。据称,《公司法》增加“揭开面纱制度”,即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意思是“当公司具有实际支配权的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人格,损害了公司债权人和社会公共利益时,法院将抛开公司的独立人格,将公司的行为视为隐瞒在公司背后的实际支配公司的股东的行为,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对遏制类似于托普软件(资讯 行情 论坛)、南华西、武汉长印等恶性掏空上市公司的事件有极大的帮助。同时,还有增加独立董事以及提升其地位与作用等相关修改信息。这些信息均有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为证券市场的长治久安提供了充足的法律保障。 二是《证券法》的修改。众所周知,1999年7月1日起生效的《证券法》,出台时的立法氛围正好是处于亚洲金融危机之后不久。所以,当时的立法出发点主要是“如何防范风险”。但是,伴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以及其他配套法律的跟进,防范风险的某些条款已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证券市场的发展创新空间。如“融资融券问题”一向是成熟证券市场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再如“允许做空交易”也是成熟证券市场的一个不可缺少的交易类型。所以,在“两会”期间如果能够传出相关信息的修改,将有利于激活证券市场的发展、有效拓展证券市场的创新空间,也有利于券商等市场参与主体的发展空间。 辩证对待利好预期 不难看出,法律的修改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将起到极为重要的引导作用。首先,将给证券市场提供更多的创新空间,提升证券市场的活跃度,活跃市场气氛。其次,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与建立法律追究制度,让违法违规者负起相应的责任,这样就有助于减少因证券市场高管们的道德风险所带来的投资陷阱。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固然会对证券市场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并不是迅速起效的“十全大补汤”,部分利好效应可能要慢慢地才能体现出来,很难成为目前中国股市拐点的助推器。 更为重要的是,制约当前证券市场疲软走势的因素并不是通过法律修改所能够解决的。首先,股权分置问题是制约行情向纵深发展(资讯 行情 论坛),尤其是制约每一轮行情高度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公司法》和《证券法》的修改很难触及这一要害。因此,难以改变场内资金、场外资金对A股市场的估值看法。其次,证券市场走出牛市的最根本动力并不是部分法律的修改,而是需要持续稳定增长的上市公司业绩。国外的证券法律较我国证券法律更成熟一些,但国外的证券市场也同样存在牛熊交换的循环。也就是说,决定一轮行情是牛是熊,并不是法律的完善所能单独决定的。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改善,即使有再多的利好,也难以改变目前积弱难返的现状。 江苏天鼎 秦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