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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亟待解决的股市拦路虎(下)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 08:02 海南日报

  (接3月1日14版)

  采用证券市场成熟工具———认沽权证

  一些专家参照国际上股市的经验,推出了一些专业性很强的解决方案。其中比较可行的是燕京华侨大学校长华生提出的发行认沽权证分阶段解决股权分置方案,他认为这样可以
保证流通股股东在全流通之前的利益在全流通之后也不受损。

  华生认为,由于市场不能也不应承受全流通改革的风险,解决这个问题不能闭门造车,随意创新和试错。证券市场成熟的工具是认沽权证,即给每一位流通股股东发一个锁定价格的认沽权证,当全流通后股票的价格低于锁定价格时,其差价就是认沽权证的价格,认沽权证本身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流通,并可以按其价格与当时的股票价格折换成股票。这样,无论全流通后的股价跌与不跌,跌到哪里,流通股股东的利益总是毫发无损。而上市公司并不对这个认沽权证支付现金,而是按其价格支付股票,就像在成熟市场中上市公司发行可行使的认股权一样。所以华生建议发一个可转股的认沽权证。

  他认为实际的全流通改革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

  第一,进行全流通改革的上市公司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向流通股股东发行认沽权证,按惯例认沽权证的行权价为该股在此前的一个均价(如一周、一个月、三个月、半年或一年),股票从即日起停牌。第二,交易所受理申请、审查和确定行权价,批准发行可换股的认沽证,且自发行日起该公司非流通股恢复流通权。第三,股票复牌。流通股股东每股获一认沽权证,同日一起上市交易流通。全部非流通股从即日起也可上市流通交易。第四,认沽权证可采用欧式,在到期日(如满一个月或三个月)兑现换股,或采用美式,持有者可以随时行权换股。

  华生表示,采用可换股的认沽权证的好处是:

  一是锁定了风险。股市全流通改造的最大问题是事前人们包括政府无法准确估价市场反应和风险。因此流通股和非流通股股东很难在事前就利益分割达成一致。锁定价格的认沽权证保证了流通股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旱涝保收。而非流通股股东也不必无法律依据地被迫自己掏腰包。如果估值合理的优质企业在全流通后股价不下跌或只有轻微下跌,原非流通股的股权将不被或很少稀释。一个公司原非流通股即发起人股股份被稀释的程度,完全取决于上市公司的质量和全流通后市场价格的定位。这种由市场来决定每一只A股究竟含多少权的办法就非常公平合理,而且特别会受到真正的蓝筹公司的欢迎。

  二是认沽权证的发行、买卖和兑现是境外市场多年来的成熟经验,不存在试错风险和操纵空间。

  三是每个流通股股东都充分拥有和行使买卖股份和认沽证的选择权,这是真正的市场化和货币投票。

  四是用公司停牌前一段时间的均价作为权证行使价,符合国际惯例,既可以避免投机操纵,管理层又可以通过对均价期的确定和批准体现优先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精神和立市宗旨。由于这样封杀了股市下跌的空间,改革也自然成为熊市终结的转折点。

  五是整个全流通改造简单、直观、可控,而且一步到位,一举奠定了一个规范股市的基础。这样,市场供求平衡的全流通股价水平和结构,既恢复了股市的投资价值,同时由于控股权的可流通、可争夺,也将使市场恢复它应有的投机价值。

  不过,华生也表示,一旦全流通前设定的锁定价格不高,或全流通后股票价格大幅上扬,导致锁定价格低于股票价格,则认沽权证的价格就为负数,这样原流通股股东只能放弃认沽权证,其持有股票的价值虽然没有比全流通前减少,但也不会由于解决股权分置和全流通问题而得到补偿,因此有可能引起部分流通股股东的心理不平衡,但他认为这种可能很小,因为一般情况下全流通后股票价格都会下跌。

  “缩股”、“扩股”调整非流通股与流通股比例

  在市场上流传的最多的也最受到中小股民拥护的一种观点是对中小股东进行补偿。在这方面,中国华电投资咨询公司首席证券分析师张卫星可谓颇有人气,他曾多次撰文历数中国股市对中小股民的伤害,还曾说,中国股市上有几百个陷阱,从这一角度说,张卫星可谓是中小股民的代言人。他提出,应通过调整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比例,实现对流通股股东的补偿。

  关于这个问题,他做过研究,也早就提出过几种方案,例如一种思路是他早年就提出的“历史追溯法”,即上市公司投资比例“非流通股比例缩股”、“社会流通股比例扩股(拆细)”、“非流通股向流通股比例送股”,实现所有股份全额可流通,同在沪深股市上挂牌交易。

  另一种思路是“面对现实”的市场化解决法,为解决“股权分置”导致非流通股与流通股产权关系不清问题,对两类股东的股票分别进行价值测算。由两类股票不同价格的比例关系,实施“社会流通股比例扩股(拆细)”来实施股权结构调整完成解决股权分置,实现所有股份全额流通。

  张卫星认为,之所以提出这两种方案是基于这样的事实,即多年来社会流通股股东为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提高和经济发展以及国家税收做出了巨大贡献,而绝大多数股民却由于股市的不规范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亏损面广泛,亏损额巨大,几乎到了人心涣散的地步,因此应该尊重历史和现实,对流通股股东给予补偿。

  张卫星表示以上这两套大思路方案,他在过去的两年中走访了几十家上市公司,一大批上市公司都愿意实施这两个方案。所以他认为,中国股市的股权分置问题,只需要政府管理层深刻认识市场现实,果断决策真正解决问题。

  记者在与专家交流的过程中发现,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这些专家学者的方案都有几个共同点,即普遍认为应尽早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妨碍证券市场发展的核心问题;普遍认为要尊重流通股股东权益,正视流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多年来为中国证券市场做出的贡献和亏损面广、亏损额巨大的现实,通过解决股权分置和全流通问题,对中小投资者有所补偿;普遍认为补偿方案应尽量得到中小投资者的认同;普遍认为在提出最后解决方案之前应停止上市公司再融资,以避免证券市场形势继续恶化。

  (新华社信息 记者陈孟阳)

  作者:下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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