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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板引入引咎辞职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04:03 济南时报

  时报综合消息深圳证券交易所日前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国九条”意见,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强化董事诚信责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

  对于上市公司董事长,《指引》制定了董事长特别行为规范,并引入了董事长公开致
歉和引咎辞职制度,要求董事长在公司出现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情形时,发表个人公开致歉声明,情节严重的还应引咎辞职。

  《指引》对董事勤勉尽责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韦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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