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信息沈阳2月28日电(记者陈孟阳)日前和讯网推出的两项问卷调查表明,大多数投资者认为,导致当前股市低迷的根本原因是股权分置这一制度性问题,解决股权分置问题是破解股市困局的关键。
对于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思路,绝大多数的机构投资者建议采取试点和逐步推进的思路,只有少数机构投资者认为要采取“休克疗法”一步到位。而在操作模式方面。虽然机构
对解决全流通的紧迫性已经达成共识,但究竟采取哪种减持方式、补偿标准如何计算、试点企业如何选择,在这些焦点问题上,机构投资者存在明显分歧。
对此,记者采访了一些证券业内知名的专家,这些专家多年来对股市问题进行跟踪研究,对股权分置这一难题的解决办法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方案。
由简到难 多赢思路解决股权分置
首都经贸大学刘纪鹏教授认为,要从简单到困难,先从没有国家股的450多家上市公司入手,避免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扯皮。由于没有国有股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本身可以作出决策,不需要上级部门的批准,由此入手可简化手续。要自上而下,不搞一刀切。不要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模式,因为上市公司无论从规模、效益、行业、未来发展前景等各个方面都有所不同,作为主管部门可不必承担风险。对于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必须得到双向认同。要充分利用分类表决制度。非流通股大股东可以提出方案,但是要得到流通股股东50%以上的认同,要相信流通股股东对非流通股股东所提出的解决方案有鉴别能力。
他建议,管理层应该明确提出解决股权分置必须推行多赢思路。非流通股股东在解决股权分置问题后,可以转为流通股,实现流通属性,但是流通后产生的溢价不应该由非流通股股东独享,应该是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共享,共享的内容由双方协商,实现多赢。应明确监管部门作为监管主体的地位,并行使裁判员的职责,监管者只是在具体方案实施的过程中,保证这一方案不会造成利空即可,但是不要再提“审批”二字。
“缩股”挤压股市泡沫
市场上比较流行的一种解决方案是进行“缩股”处理,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韩志国是这一观点的代表人物,他认为推行缩股方案能够有效地挤压股市泡沫,提高股市投资价值和吸引力。
韩志国提出两个思路,一个是从市场现有存量股本而言,解决股权分置问题要坚持三个原则,首先是国务院会同证监会、国资委等部门宣布解决股权分置的具体时间表,例如,在3年之内分期分批分别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第二个原则是充分利用社会公众表决制度,任何公司解决股权分置的方案必须得到50%以上的流通股股东的认同,同时,出台的方案必须有利于流通股股东;第三个原则是任何一家公司,如果没有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就不能进行增发、配股等再融资。由此,他建议对于存量市场可以采取缩股的形式解决股权分置问题,但是缩股的价格是非常关键的因素,就目前情况而言,股价太低,以目前股票的价格为依据对广大流通股股东是十分不公平的,应该以例如5年前股票的价格除以净资产所得到的比例进行缩股。
第二个思路是针对市场增量的,如果再发行新股,要直接实现全流通,实现的手段是缩股,按照发行价格与发行前的净资产比例进行缩股。例如某公司新股发行价格为8元,发行前净资产为1元,那么就将非流通股8股缩成1股,并规定一定的锁定期,例如三年,每年可以流通一部分。这一方案实际上就在价格上实现了统一,不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同时也必须要规定,原有的上市公司,如果没有解决股权分置的问题,就不能进行增发、配股等任何形式的再融资。
这一思路的好处在于,第一,新股不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分,不再增加和累积流通股与非流通股之间的矛盾;第二,有效地限制大股东圈钱,因为发行价格越高,缩股比例就越高,假如一家公司的非流通股是8000万股,发行前净资产是1元,发行价格是8元,按照比例缩股后就变成了1000万股,如果大股东或者相关机构提高发行价格,例如提高到每股16元,那么缩股之后,是8000万非流通股就变成了500万流通股,所以提高股价对大股东而言并不合适,而如果大股东想人为降低价格提高缩股率也没有那么容易,因为毕竟有发行成本等因素给予制约,多方利益制衡下,容易形成比较公平的价格,从而遏制大股东圈钱和新股上市的恶性炒做;第三,由于规定不搞全流通就不能进行再融资,因此,能够对存量市场形成倒逼全流通的形势。
韩志国强调,解决股权分置实现全流通只能在牛市的环境中进行,因此,解决方案必须有利于形成牛市。不过,他指出,一旦出现牛市,管理层或者市场上又容易失去解决问题的紧迫感,恰恰只有股市的大幅下跌才能逼出全流通解决方案,这正是一个矛盾。
作者:陈孟阳
(来源:海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