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上市公司把发给高管奖金转为流通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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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2月24日 03:56 北京晨报 | ||||||||
前些天,出现多家上市公司大量资产“蒸发”,老总“触法”。后又有新太科技(资讯 行情 论坛)违规担保、世纪光华(资讯 行情 论坛)隐瞒重大诉讼曝光等,这是一种反常现象。 令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的是,上市公司怎么会那么容易出这样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是很多公司管理混乱,缺少约束机制,掌权高管对公司事务不负责,铤而走险,中饱私囊
要把上市公司治理好,让投资的股民放心,笔者提议管理层是否可以考虑:一、对公司高管要实施风险保证金制,用每年发给高管的奖金转为流通股,任职期间持有股票,在任一年持有一年,做到持股“爱岗”。二、公司高管实施风险保证金制,管理层对公司治理就容易多了,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公司,不再一味对公司处罚,免去了处罚公司等于处罚无辜股民的困扰。把违法违规的责任落实到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罚,处罚金可从持有的流通股上折扣,如果性质特别严重,再另作处罚,只有罚到痛处才能见效。三、在对公司高管业绩奖励考核中,做到优胜劣汰,凡公司年终收益好并给股民回报高的高管享受高奖励,低回报的次之,没回报的不得之,造成业绩亏损的罚之,违法违规者酌情调离岗位。四、不少一毛不拔的公司千方百计地圈钱,在配股、增发新股时,直接牵涉到高管自身利益,其定会有所收敛。读者胡德云 |